高雄路口科技執法見成效!前9月事故降22.9%
高雄市實施路口科技執法後,交通事故發生率有何變化?
高雄市實施路口科技執法後,於115年1月至9月期間,已建置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978件,與設置設備前3年同期事故平均值相比,減少了588件,降幅約22.9%。同期共取締交通違規4萬9,220件,較去年同期減少816件,約下降1.65%。此顯示科技執法對於降低路口事故具有顯著成效,主要取締的違規態樣為闖紅燈、紅燈右轉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設置科技執法的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及提升路口安全。
【焦點時報/記者張淑慧 報導】高雄市115年1月至9月路口科技執法共取締交通違規4萬9,220件,較去年同期減少816件,約下降1.65%。同期統計顯示,已建置科技執法設備的路口發生交通事故1,978件,與設置設備前3年同期事故平均值相比,減少588件,降幅約22.9%,顯示科技執法對降低路口事故具有一定成效。
從違規態樣分析,取締件數前3名依序為闖紅燈、紅燈右轉,以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其中,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的違規,多數與佔用轉彎專用道直行或誤判號誌燈號有關,駕駛人稍不留意就可能收到罰單。

警方提醒,駕駛人行經多時相號誌路口時,應觀察號誌燈的形狀判斷行駛方向,不必計算路口有幾顆燈。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規定,圓形綠燈在沒有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的情況下,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但左轉時仍須禮讓對向車輛先行。
至於箭頭綠燈,僅准許車輛依箭頭指示方向行駛,若未依號誌箭頭行駛,或未依規定禮讓,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可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表示,科技執法設置目的在於防制交通事故、提升路口安全,提醒駕駛人行經路口務必依號誌及交通規則行駛,共同降低事故風險。
(圖片來源: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高雄市路口科技執法取締的前三名違規態樣是什麼?
高雄市路口科技執法取締的前三名違規態樣依序為闖紅燈、紅燈右轉,以及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其中,不依標誌、標線、號誌指示的違規多與佔用轉彎專用道直行或誤判號誌燈號有關。
未依號誌箭頭指示行駛會面臨什麼罰則?
若未依號誌箭頭指示行駛,或未依規定禮讓,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00元至1,8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