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柏霖推動修法成功 高雄近7千名弱勢長者新增保險保障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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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議會三讀通過「高雄市弱勢族群微型保險自治條例」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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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將微型保險納保年齡上限提高至未滿70歲,預計嘉惠近7,000名弱勢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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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為全國首個以自治條例制度化弱勢族群微型保險的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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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員黃柏霖推動修法,強調面對面關懷對弱勢民眾的重要性。
相關組織:
高雄市議會
【勁報記者張淑慧/高雄報導】高雄市議會今(1)日三讀通過「高雄市弱勢族群微型保險自治條例」第4條修正案,經全體議員一致支持,由議長康裕成敲槌完成三讀程序,展現議會推動弱勢照顧政策的高度共識。此次修法將微型保險納保年齡上限由未滿65歲提高至未滿70歲,預計新增近7,000名弱勢長者受惠,進一步強化社會安全保障網。
高雄市是全國首個以自治條例制度化弱勢族群微型保險的直轄市。該制度於111年由長期關注弱勢保障議題的市議員黃柏霖推動制定,透過公私協力模式,為經濟弱勢市民提供意外死亡及意外失能保障。施行4年來,已成為弱勢家庭重要的保護機制。
黃柏霖指出,現行規定將納保年齡限制在15歲以上、未滿65歲,但隨著高齡化趨勢加劇,不少弱勢長者仍有基本保險保障需求,因此提案修正提高年齡上限至未滿70歲,希望讓更多有需要的長者獲得保障,降低意外風險帶來的衝擊。
黃柏霖也表示,雖然數位科技與通訊發展迅速,能有效提升行政效率,但對弱勢民眾而言,面對面的關懷與服務仍不可取代。他建議市府在推動微型保險政策時,持續透過實地訪視、親送資料等方式深化服務,讓受益民眾除了享有制度保障外,也能感受到政府照顧弱勢族群的溫暖與用心。
(圖片來源:高市議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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