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看到喜歡物件別急著付定金!律師示警:沒看房先付錢恐遇「假房東」
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租屋族找房時,看到喜歡的物件,最怕房東一句「後面還有人要看」,一緊張就急著付定金、簽租約。不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邱邦傑提醒,租屋從確認房東身分、簽約到支付訂金都有「眉角」,尤其租客連房子都還沒看過,對方就要求先匯訂金「保留看屋資格」,一定要提高警覺。
文/謝曉菁 攝影/黃威彬租屋族找房時,看到喜歡的物件,最怕房東一句「後面還有人要看」,一緊張就急著付定金、簽租約。不過,法律扶助基金會律師邱邦傑提醒,租屋從確認房東身分、簽約到支付訂金都有「眉角」,尤其租客連房子都還沒看過,對方就要求先匯訂金「保留看屋資格」,一定要提高警覺。
文/謝曉菁預售屋交易過程中,許多民眾會先支付「定金」保留戶別,但付完定金才發現契約內容與預期不符,甚至有不公平條款,定金是否還拿得回來?對此,嘉義市政府地政處說明,預售屋買賣契約在簽約前應提供消費者充分審閱,若業者隱瞞重要資訊或契約內容顯失公平,消費者有機會主張退還定金。地
(鴻安法律事務所吳于安律師撰)前言 日前,有民眾特地開了三小時的車,慕名要前往某知名餐廳用餐,卻因為停車位難尋,因而耽擱了定位保留時間,共逾時五分鐘,民眾不僅被店家取消訂位之外,還被全數沒收將近新台幣8,000元的訂金。今天我們來聊聊關於消費定金的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