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方向燈後變換車道釀車禍…他遭判刑3個月 裁決處:是預告、非護身符
藝點新聞Jeffrey編輯整理 「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
藝點新聞Jeffrey編輯整理 「我明明有打方向燈,為什麼還是我有錯?」這是交通事故中民眾常見的錯誤認知。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表示,依據規定,汽車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方向燈只是告知其他用路人「我要轉向或變換車道」,並不代表取得優先通行權。變換車道時,仍應讓直行車先行,
【創新聞記者陳維鈞/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18歲蕭姓男子日前晚間騎乘機車行經高楠公路,疑未依車道標線指示行駛,沿外側右轉專用車道直行通過八德二路口,途中與一名在內側直行車道行駛的23歲莊姓女騎士發生擦撞。蕭男摔車倒地後,起身竟對莊女怒飆三字經,並質疑對方「怎麼騎車的?」事故畫面被其他騎士的行車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