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偶像不越界 跟蹤騷擾零容忍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年演藝人員遭跟蹤騷擾案件引發社會關注,部分民眾以追星、表達喜愛為由,反覆尾隨、守候、持續傳送訊息,甚至打探私人行程、住居所或未經同意接觸,造成對方恐懼、不安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演藝人員生活安寧,更可能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為提升演藝工作者自我保護意識,臺
【民眾網編輯方笙楠臺北報導】近年演藝人員遭跟蹤騷擾案件引發社會關注,部分民眾以追星、表達喜愛為由,反覆尾隨、守候、持續傳送訊息,甚至打探私人行程、住居所或未經同意接觸,造成對方恐懼、不安的行為,已嚴重影響演藝人員生活安寧,更可能觸犯「跟蹤騷擾防制法」。為提升演藝工作者自我保護意識,臺
【NOW健康林郁敏/台北報導】台北市中山區發生一起家庭暴力案件,一名女子遭相對人攔阻,雙方因而於街頭發生爭執。警方獲報到場查證,發現女子持有法院核發之通常保護令,相對人因涉違反保護令限制事項,當場遭警方依法逮捕並移送法辦。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婦幼警察隊提醒,持保護令若仍遭騷擾、尾隨,仍屬違反保
圖:擷取立法院YT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6)日審查《跟蹤騷擾防制法》修法草案,多位委員提案刪除「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要件,立委王鴻薇質詢時提出不同看法。她引用監察院調查案例指出,曾有一名女性同事遭同事熱烈追求被拒後,對方竟以討債為由持續跟騷,被害人報案時卻遭警方以「與性別無關」為由不受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審查《跟蹤騷擾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立法委員徐欣瑩質詢指出,跟騷法施行至今受理破萬案件,然而全國警察核發「書面告誡」平均竟耗時12天,僅有23.4%能在受理當天核發。徐欣瑩直言,這12天對政府而言只是公文與調查的行政流程,但對活在恐懼中的被害人來說,卻是每天面臨被跟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