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婆條款」三讀通過 死前2年贈與財產按比例課遺產稅
立法院今天(21日)三讀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俗稱大老婆條款),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含被繼承人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財產,按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率計算遺產稅,並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不得向非受贈人課稅。 這次修法起源於2024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一起判決,一名「大老婆
立法院今天(21日)三讀通過《遺贈稅法》修正案(俗稱大老婆條款),明定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特定親屬(含被繼承人配偶、各順序繼承人及其配偶)財產,按受贈財產占遺產總額比率計算遺產稅,並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不得向非受贈人課稅。 這次修法起源於2024年10月28日憲法法庭一起判決,一名「大老婆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立法院長韓國瑜。(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直播)為落實財產權保障、完善遺產稅法制,行政院院會7月30日通過財政部擬具之《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請立法院審議。今(21)日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遺贈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新增「大老婆條款」,定明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