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丁倩/台北 報導】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京華城容積案及政治獻金侵占等案件,台北地方法院今(26)日宣判一審判決結果。柯文哲4案合併判處有期徒刑17年,褫奪公權6年;全案仍可依法上訴。
法院認定,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罪嫌,並涉及《刑法》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名。
同案被告部分,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判處有期徒刑15年6月,褫奪公權6年;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判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新台幣2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
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則因圖利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褫奪公權3年,獲緩刑3年。另被告吳順民、張志澄則獲判無罪。
本案由台北地檢署於2024年底偵結起訴,檢方認定柯文哲涉及多項貪污與不法行為,當時具體求處28年6個月重刑,並起訴包括柯文哲、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李文宗等共11名被告。
全案歷經審理後今日宣判,外界關注後續是否提起上訴及二審發展。(照片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