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律師游光德勾結台灣銀行的郭姓、黃姓行員共組詐騙集團,以假投資的話術誘騙被害人,不法所得超過1億元,經桃園地檢署於113年10月24日依組織犯罪、洗錢等罪嫌起訴,並被求刑13年;桃園地院裁定游男以250萬元交保,游竟於3月22日破壞電子手環棄保潛逃,桃檢獲報後火速追查,陸續將收67.5萬元協助逃亡的陳姓、吳姓及郭姓等3名共犯拘提到案,並查扣作案用海釣船,向法院聲請收押禁見獲准。
檢方起訴游光德擔任首腦並提供法律諮詢,在台灣銀行任職的郭姓、黃姓行員則利用金融專業背景規避洗錢防制通報,另外吸收從事虛擬貨幣交易的楊姓嫌犯,再利用集團其他成員成立人頭公司開立帳戶作為洗錢之用。
這個集團成員先對被害人施以假投資之詐術,待眾多被害人陷於錯誤匯款後,將詐欺所得層層轉匯至他們所成立控制之人頭帳戶內並製造假幣流後,再由游姓律師及郭、黃將之轉換為外幣並匯往境外之虛擬貨幣交易所購買泰達幣,以此方式隱匿詐欺犯罪所得。該集團自112年5月起至查獲時止,共計詐欺不法所得高達1億1477萬餘元。
游光德在檢方聲請羈押經其抗告發回的空檔,就購買機票企圖潛逃境外,在機場被拘提到案;被起訴後桃院裁定游男以250萬元交保,並於今年2月進一步裁定施以電子手環監控,游光德為規避司法審判與刑罰,竟於3月22日蓄意破壞電子手環不見蹤影。
院方3月26日正式向桃檢告發游光德涉嫌棄保潛逃罪嫌,桃檢檢察長張春暉極為重視,立即指派檢察官黃世維指揮台北市刑大、刑事局電偵大隊、桃園警分局,以及海巡署偵防分署旗下多個查緝隊組成專案小組全力追緝。
經專案小組積極追查與鎮密蒐證,過濾大量行動軌跡後查明,陳姓男子以新台幣7萬5000元代價(已收取1萬元)負責承租車輛,並與游姓男子利用車內掩護,以不詳方式,鬆脫電子手環;吳姓男子則收取10萬元仲介郭姓男子協助游光德偷渡,郭男則收取50萬元駕駛最高載客人數8人的海釣船於3月22日晚間自台南曾文溪出海口搭載游光德,駛至澎湖外海再由不詳之船舶接應游光德潛逃出境。
經專案小組迅速鎖定被告陳男等3人行蹤,即於3月31日拘提陳男到案,再陸續於4月8日、4月9日拘提被告郭男、吳男到案,並查扣郭男的船隻,經檢察官訊問後,認陳男等3人涉犯隱匿人犯等罪嫌,均已依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桃檢嚴正呼籲,司法公信力不容挑戰,協助刑事被告逃匿不僅 嚴重破壞國家刑罰權之行使,更將面臨嚴厲之法律制裁,任何人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檢警將持續強力掃蕩任何企圖挑戰公權力之不法行為,以維護社會秩序。同時呼籲社會大眾,若有發現任何不法情事或逃犯行蹤,請勇於向檢警機關檢舉,共同守護社會治安 與法治基石。
照片來源:桃園地檢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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