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父親甲男竟對親生女兒伸出狼爪,趁女兒就讀國二至國三暑假期間,三度侵入其房間進行強制猥褻。彰化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及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合併判處有期徒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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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指出,甲男113年8月初某日夜間,當時女兒正值國二暑假,甲男無視女兒已將房門上鎖持鑰匙強行進入,不顧女兒口頭反對阻擋,以生殖器磨蹭女兒並撫摸胸部。 同年8月底,甲男又以相同手法實施第二次強制猥褻。114年8月底,女兒已滿14歲,甲男第三度在住處吸女兒乳房。
法院審酌,甲男身為親生父親,本應肩負保護責任,竟為滿足一己私慾,罔顧倫常,對正值青春期的女兒造成嚴重的身心傷害,實屬不該。目前離異並育有4名小孩,前兩次犯行各處有期徒刑3年2月,第三次犯行處有期徒刑2年。應執行5年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