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方慕辰/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男子誆稱「有一個男生和一個小孩的鬼魂跟在背後」、「需用手觸碰下體方能將靈體趕走」,對女子強制性交,過程中甚至持手機偷拍性影像並散布供他人觀賞,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依對被害人照相、散布性影像而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 。
AI示意圖
判決書指出,民國113年3月間,被害人A女與男友B男因爭執前往友人住處尋求調解,李姓男子當時也在現場,得知A女父親病重,竟心生歹念,向A女謊稱其背後有「一個男生和一個小孩的鬼魂跟隨」,引發A女內心惶恐 。隨後,李男將A女帶往二樓房間,假裝神明附體,誆稱「需用手觸碰下體方能將靈體趕走」,要求A女褪去全身衣物性侵害得逞,並在過程中持iPhone XR手機拍攝A女裸露胸部、陰部之性影像 ,李男事後還將該影像散布給A女男友及友人觀賞。
法院審酌被告利用人性對於超自然力量敬畏之心而陷入恐懼無法反抗情況下,以怪力亂神方式違反A女意願而為強制性交行為用以滿足個人性慾,對A女性自主決定權未予尊重致其心靈受有莫大創傷,且於強制性交過程拍攝A女性影像並對外散布導致創傷及恐懼加劇,依對被害人照相、散布性影像而強制性交罪重判有期徒刑7年8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