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傳媒桃竹苗新聞)【記者金祐妤/新竹報導】根據統計,115年度新竹縣逾期未辦繼承登記的土地及建物,包括有406位被繼承人、3495筆土地與45棟建物,依據公告土地現值計算,土地總價值達18億元,縣府將自4月1日起公告至6月30日;若公告期滿仍未聲請登記,縣府將列冊管理,請相關繼承人多加留意。
縣府地政處表示, 依據《土地法》及相關規定,繼承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辦理繼承登記。逾1年未辦理者,經地政事務所清查並通知繼承人後,若仍未聲請登記,將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公告期滿若仍未聲請登記,縣府將列冊管理15年;列管期滿仍無人申請者,將依法移送財政部國有財產署進行公開標售。
為確保繼承人瞭解申辦程序及相關權益,縣府及各地政事務所將於今年4月至5月期間,辦理4場次「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民眾若收到逾期未辦繼承登記通知,可先備齊相關文件撥打地政處或各地政事務所服務專線諮詢,或親自出席說明會與專業地政人員面對面諮詢。
地政處提醒,依據《民法》規定,繼承人必須辦理不動產繼承登記,始能行使處分權利;及時完成繼承登記,不僅能維護遺產分配之明確性,更能避免因久未辦理導致不動產面臨列管標售之風險。
115年共舉辦4場未辦繼承登記宣導說明會,4月30日於竹北地政事務所、5月5日於竹東地政事務所、5月7日於新湖地政事務所、5月12日於尖石鄉原住民文化館辦理,時間都為上午十點。
公告資料將張貼於土地所在地政事務所、鄉(鎮、市)公所、被繼承人登記簿及死亡時戶籍所在鄉(鎮、市、區)公所及村、里辦公處,民眾亦可透過各地政事務所網站線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