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地方法院今天(14日)續審華亞科土地開發案,傳喚關鍵證人廖力廷出庭接受交互詰問。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指出,關鍵證人廖力廷在詰問下,不僅坦承偵查期間受藥物副作用影響導致「記憶混淆」、「時序紊亂」,更對於起訴書中多項關鍵指控坦言「是出自自己的臆測」或「記錯了」。更指出廖力廷多次語塞、無法自圓其說的表現,讓檢方的指控基礎顯現出嚴重動搖。
廖力廷承認受藥物影響記憶
鄭文燦的辯護律師提到,廖力廷在庭上自爆,偵查階段接受訊問時,因服用藥物產生副作用,導致記憶力混淆不清。因事隔久遠記憶模糊,許多當時的證述竟是依照檢、調提供的資料,才勉強「拼湊」而成。
針對檢方指控鄭文燦涉嫌收賄以變更土地開發方式,辯護律師今天當庭提示多份桃園市政府內部函文與歷次的會議紀錄。紀錄顯示,不論是鄭文燦本人或是市府公務員,從始至終都堅持「自辦市地重劃」必須取得100%土地所有權人同意,立場始終一致,從未鬆動。
面對辯方質疑為何在檢察官詰問時配合稱「市府推動方向符合期待」,廖力廷在律師提示文件證據後,不僅承認鄭文燦始終堅守立場,最後更對自己的前後矛盾證詞僵住,只能尷尬回應:「我無法回答」。而對於關鍵的106年9月7日會議的結論,白紙黑字顯示,市府堅持依照「都市計劃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要求華亞重劃會必須取得全部土地所有權人同意書,才能自辦市地重劃,對於這個結論,廖力廷在庭上改口說對於他們是不利的。由證人詰問看出,雙方並沒有合意。
廖證述:交付500萬時鄭文燦未提土地案
鄭文燦辯護律師說,關於外界關注的500萬現金交付情節,廖力廷今天的證述也與起訴書版本有重大出入。廖表示,當天是在鄭文燦回到官邸前,由其父廖俊松自行將黑色手提袋塞進桌下。廖力廷坦言,自己是「臆測」鄭文燦知道袋內有錢,且他在鄭文燦進入客廳後隨即被支開,完全沒聽到父親與鄭文燦提及土地開發事宜。此一說法,意外與鄭文燦始終主張「遭廖俊松丟包、當晚未談及開發案」的辯詞不謀而合。
關鍵退款情節疑點重重 廖力廷坦承記錯了
辯護律師表示,廖力廷曾於偵查末期指控鄭文燦退還1100萬元(含500萬賄款與600萬政治獻金),並聲稱是因為看到「行動蒐證畫面」才回憶起來。然而,當辯護律師指出卷內根本沒有所謂「107年8月13日行動蒐證畫面」時,廖力廷竟當場改口稱:「那我應該記錯了」。
此外,針對檢方指控鄭文燦因得知遭監聽而改變立場採「全區區段徵收」,廖力廷今日亦清楚表示,這完全是「自己推測與監聽有關」,根本沒有任何證據可以佐證。
鄭文燦律師團:檢方起訴基礎形同空中樓閣
辯護律師說,今天交互詰問完成後,儘管主詰問的檢察官過程一再鼓勵廖力廷回答得很好,但廖力廷面對辯方律師的反詰問,在在顯示對都市計畫專業流程的生疏、對關鍵情節的「臆測」以及對證詞真實性的動搖,已成為庭訊焦點。
審判長於交互詰問過程中,亦表示檢察官至今都尚未說明本案期約的時間跟期約的具體內容為何,對於是否符合法律構成要件也會是一大重點。法界人士觀察,廖力廷身為本案關鍵證人,其證詞的可信度在今日庭訊後已大打折扣,檢方試圖勾勒的犯罪圖騰,在缺乏實證支持下,已面臨崩解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