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謝東明/台北報導
高雄市刑事警察大隊偵查第四隊,前年10月間與刑事警察局偵查第八大隊偵查第四隊南部打擊犯罪中心及台東縣刑事警察大隊等,共同偵辦毒品案時,向上溯源發現有詐欺集團涉案。高雄市刑大表示,成立專案小組擴大偵辦後,分析相關資訊發現,詐欺集團除指定部分車手前往被害人住處收款,另由境外機房成員,以語術誘使被害人至指定的虛擬貨幣實體店面,購得虛擬貨幣,再將所得虛擬貨幣打款回詐欺集團提供的電子錢包,製造金流斷點。
高雄市刑大表示,專案小組數月持續跟監蒐證後,循線找到羅姓犯嫌等人,涉嫌在高雄左營區租用住宅大樓,由於出入人員複雜,初步研判羅姓主嫌等人,為規避警方查緝,專挑門禁森嚴的高級住宅大樓,設置詐欺水房,並以豪華車輛代步出入,有從事詐欺犯罪的嫌疑重大。初步統計,被詐騙的被害人多達20餘人,財損共計約新台幣1000多萬元。
警方表示,員警循線在去年3月起至今年初,陸續發動6波搜索,共查獲羅姓犯嫌等10人到案。詐團成員分別從事假投資詐騙不法所得的收款、洗錢、招募等工作。清查溯源發現,詐欺集團有高達數百萬泰達幣(USDT)的幣流,洗錢金額高達新台幣1億元,共查扣虛擬貨幣冷錢包、點鈔機、手機、監視器、USB隨身碟、贓款及高級車輛等物。訊後全案依詐欺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刑大表示,詐欺集圍以35歲羅姓及31歲丁姓等2名主嫌為首,先至柬埔寨地區的境外機房,與機房首腦斡旋合作後,回國出資成立詐欺水房,並由23歲許姓犯嫌擔任車手控盤,負責招募車手並指派車手與被害人,面交詐騙款項或由旗下車手至虛擬貨幣實體店面,擔任假幣商向被害人收取詐騙款項。
詐團收到不法款項後,再由羅姓及丁姓主嫌,以自身所有的虛擬貨幣,打款至被害人電子錢包,以這類交易手法掩蓋非法。境外機房成員,則以話術誘使被害人,打款至機房首腦所有的電子錢包,最終被害人無法領回投資的金額。
高雄市警局表示,去年度核定詐欺集團並查扣的虛擬貨幣不法所得,換算共計新台幣7229萬餘元。今年度截至目前為止,已查扣虛擬貨幣不法所得換算新台幣943萬餘元。部分這類案件,在警方鍥而不捨的努力下,總計協助返還被害人虛擬資產換算新台幣為63萬餘元。
市警局呼籲,這類詐騙手法特別之處,在於詐騙集團利用實體門市作為掩護,讓被害人放下戒心,一旦民眾信以為真,就可能被騙得血本無歸。也提醒民眾,依現行「洗錢防制法」規定,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業者,若未向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合法虛擬資產服務商提供服務時,亦「 不得以現金方式」向客戶收取款項,須以可留存金流軌跡的轉帳方式進行。
市警局提醒,民眾如遇到非合規名單的虛擬資產服務商(假幣商),或聲稱可提供現金面交服務,或要求民眾將交易款項匯至個人帳戶者,業者除已涉及非法經營的刑事責任外,相關交易極有可能涉及詐騙。民眾務必提高警覺,任何看似合法的管道,都可能都會成為詐騙集團洗錢,並製造金流斷點的利器。
照片來源:高雄市警方提供
更多CNEWS匯流新聞網報導:
【文章轉載請註明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