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的孫姓中士運輸士因積欠債務,竟然將「極機密」及「機密」級的國家機密以手機拍攝後賣給網友,前後3次共得款67770元,高院今(21)日以3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各判刑10年4月,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12年,褫奪公權6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於110年6月28日至111年12月27日於陸軍馬祖防衛指揮部某地區支援營運輸連服役的孫姓中士運輸士,因積欠債務及貸款,受在Telegram 認識的網友「百威」、「雲哥」、「JACK JACK」利誘,自111年11月底起,陸續在運輸連調度室以電腦使用軍網開啟系統後,下載屬於「極機密」及「機密」級的國家機密亦屬軍事機密文書及電磁紀錄,並以其持用的行動電話翻拍後,再於 111年12月間,陸續以Telegram傳送機敏資料予「百威」、「雲哥」、「JACK JACK」共計8次,並獲取報酬3次共計67770 元。
高院合議庭審酌近年中共意圖改變兩岸現狀,以軍事擾台、海警執法常態化等方式對台採取脅迫行動,強調不放棄以武力犯台,甚至超越傳統武力衝突之範疇, 轉向以認知作戰、資訊戰、法律戰、經濟脅迫等方式為核心的混合戰,並以內應外合、虛實交織之方式危害我國主權,影響我國人民所享有民主、自由、法治之核心價值。
被告時任現役軍人,對國家負有忠誠義務,且所取得資料對於國家具有高度機敏性及重要性,竟為獲取個人不法利益,下載機敏資料並交付他人,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非輕,甚至收取對價,破壞公務員官箴及軍人武德非微。
被告於偵查中雖曾否認部分犯行,惟於法院審理中已坦承全部犯行,非無悔改之意,犯後態度尚可,且其並無貪污或洩密之類似前科,尚知服膺法律,遵法意識尚佳,並具備社會生活所需之知識水準,復有固定收入,具有勞動能力及意願,社會復歸可能性尚屬中度,量處徒刑12年,並審酌被告之犯罪行為對於公務員廉潔自持、澄清吏治之危害程度,宣告褫奪公權6年。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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