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為落實《精神衛生法》新制並強化社區支持體系,衛生福利部桃園療養院舉辦為期11天之「115 年度精神復健機構專任管理人員任職資格教育訓練課程」。本次訓練開放全國日間型與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人員參與,透過專業知能與服務品質的深化培訓,共同提升精神病友的照護品質,推動其重返社會與自立生活。
本次課程重點聚焦於「精神復健服務品質」與「社區融合」,邀請多位臨床心理、職能治療及社會工作專家授課。課程涵蓋了精神症狀監測、情緒會談技巧,以及最重要的《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人權精神。主辦單位桃園療養院表示,精神復健機構是住民與學員回歸社區的重要橋樑,工作人員不僅需具備醫療照護知識,更需掌握「充權(Empowerment)」技巧,引導住民發掘自我價值。
隨著法規更新,本次訓練落實精神復健機構相關人員教育訓練規定,針對非專業人員擔任的專任管理員,安排了長達 90 小時的任職資格訓練及實習,保障服務品質及住民、學員權益,建構一個安全且專業的復健環境。
同時透過機構觀摩實習與實務案例分享,讓參與受訓課程學員能更有效應對病友在社區生活中遇到的挑戰,並學習如何與家屬及社區資源進行更深層的連結。
桃園療養院強調,精神復健是一項長期且細膩的工作,未來將持續舉辦相關在職教育,協助機構人員持續精進。希望透過更專業、更具溫度的照護服務,消除社會對精神疾病的標籤化,讓每位康復者都能在社區中安心生活、重建自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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