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
彰化縣警察局於115年6月29日晚間執行「全國同步擴大取締毒駕專案勤務」,統合全局警力總計動員171名,規劃27處路檢點,針對易發生毒駕的熱點區域,當日共查獲毒駕5件、酒駕7件。另自115年1月1日至6月29日止,共計取締毒駕512件,酒駕1,373件,建請羈押222件。
彰化警方查緝毒駕,再查獲男子毒駕上路,並取出喪屍菸彈等毒品。(圖/警方提供)
 
彰化縣警局指出,在6月29日取締毒駕專案中,一名40多歲男子吸毒後騎機車行經福興鄉市區,因行車搖晃、神情恍惚,被轄區鹿港分局路檢勤務攔查,心虛拒檢不停,警方立即實施攔截圍捕,成功攔獲人車,發現犯嫌有毒品等多項前科,經施以毒品唾液快篩檢測呈第一級毒品依托咪酯陽性反應,身上也搜出依托咪酯、海洛英及安非他命等毒品,詢問後依毒品、公共危險等罪移送偵辦,建請檢察官羈押,並持續溯源向上偵辦。
彰化警方提醒民眾,依托咪酯已列一級毒品,食用將面臨重罰。(圖/警方提供)
 
縣警局強調,為嚴懲毒駕犯行、強化社會安全,行政院已於115年6月27日正式將依托咪酯及其類似物質提升列管為第一級毒品,刑責大幅提高,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為我國各類刑罰中最嚴重之刑度;施用第一級毒品者,亦可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呼籲,依托咪酯類毒品絕非一般煙品,不論供給或施用均將面臨嚴厲刑事責任,民眾切勿因外觀新穎或同儕慫恿而誤觸法網、危害自身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