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碳費制度上路 南市府辦理「高碳洩漏風險審核原則」說明會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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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南市政府環保局為協助轄內廠商了解碳費制度下的「高碳洩漏風險審核原則」,特別舉辦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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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會邀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擔任講師,傳達申請資格、時間及審查方式等第一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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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高碳洩漏風險資格的事業,可透過自主減量計畫,將收費排放量調整係數值降至0.2,以兼顧減量目標與產業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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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將持續輔導業者掌握法規,降低制度衝擊,提升因應能力,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因應碳費制度上路,今(115)年5月業者必須依114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申報繳納碳費,環境部於115年1月12日公告「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明訂申請資格、申請時間及審查方式,如屬高碳洩漏風險事業,於繳費當年度1月31日前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經審查通過,其收費排放量調整係數值為0.2,以兼顧國家階段減量目標及產業國際競爭力。
為協助南市轄內57家碳費徵收對象瞭解高碳洩漏風險事業之資格條件及認定審核程序,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昨日辦理「碳費徵收對象申請認定屬高碳洩漏風險者審核原則」說明會,並邀請環境部氣候變遷署擔任講師,傳達第一手正確訊息,共有15家廠商報名參與熱烈討論。
市長黃偉哲表示,面對碳費制度正式上路,市府會持續協助業者掌握最新法規與申請程序,並提供必要的輔導,以降低制度衝擊、提升因應能力,讓臺南產業在邁向淨零轉型的同時,也能兼顧競爭力與永續發展。
本次課程內容包含事業關注的「高碳洩漏風險行業認定門檻」與「自主減量計畫審查重點」實務解析,協助廠商判斷自身是否符合高碳洩漏風險者之資格條件,並瞭解中央主管機關後續自主減量計畫查核作法。此外,本次說明會也針對溫室氣體盤查現場查核實際上常見缺失進行說明,減少廠商盤查缺失與需補正作為。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原則採逐年申請、逐年審查之方式辦理,以確保業者每一年度皆符合資格並落實減量目標,如事業單位符合門檻應提早準備相關佐證資料,爭取使用優惠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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