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退休人員

7月4 日是美國獨立宣言發表250周年,當初會爆發革命的核心導火線,就是英國政府一連串不合理的「強行徵稅」,引發殖民地人民對政府的強烈反抗,值得民主國家警惕。

前行政院長陳冲參加「2026納稅人權益保護論壇」提到時代在變,呼籲財政部,政府財政狀況已從早期的「財政困難、共體時艱」轉變為連續八年超徵。他引用歌星鮑伯·狄倫的曾唱紅的歌詞形容Time has changed,呼籲財政部的心態應隨之調整為「悲天憫人」,至少在程序上維持對人民的基本尊重與正義啊!

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因朝野無共識擇日再審。

「萬年稅單」是制度性人權侵害

長期以來,稅捐機關反覆核課,導致案件纏訟多年,人民財產權受限、精神壓力沉重,行政與司法資源更被無止境消耗。監察院111年度調查報告已明白指出,現行制度在法律安定性與人民權利保障上存在重大缺陷,若不徹底改革,將繼續製造民怨。

李劍非大律師關心賦稅人權曾指出,行政訴訟中即使納稅人拿到勝訴,也是假的, 因為常是「贏了官司、輸了人生」。因為法院常使用「撤銷原處分,由機關另為處分」的判決,導致稅單重新計算後僅微幅調整又再開出,造成「萬年稅單」。他對目前推動中的《稅務行政事件審理法》草案表示擔憂,認為若缺乏專家參與,解決問題的空間相當有限。

監察院與學者的警告

監察院曾在111年發布調查報告,已要求財政部改善制度,參考刑事妥速審判法原則,徹底解決「萬年稅單」沉痾。然而,現行函釋卻仍允許稅捐機關一再重為課稅處分,規避稅捐稽徵法第21條核課期間規定,破壞法律安定性,明顯違反租稅法定主義。

中正大學黃俊杰教授更直言,《稅捐稽徵法》本已給予稅捐機關5至7年的核課期間,但納保法第21條第4項卻使案件在法院撤銷課稅處分後,仍可能再延宕15年,形同讓稅捐機關得長期反覆調查、重新核課,嚴重損害人民權益。他建議應修正為「自課稅處分作成後,5年內未能確定應納稅額者,不得再行核課」,並追溯適用既有案件,才能真正保障人民。

立法委員的提醒

立委吳宗憲也指出,草案雖方向正確,但仍藏有不公平設計。要求律師代理卻又以高額罰鍰逼迫人民親自到庭,形同以公權力壓迫納稅人;設置「稅務審查官」卻可能由國稅局人員出任,等於讓人民的對手坐在法官旁邊協助判斷,嚴重影響審判公正性。這樣的制度設計,根本是把人民推向不公平的審判。

最後筆者呼籲,改革不能再拖

不能再讓「萬年稅單」繼續成為壓迫人民的枷鎖,監察院報告、學者意見、立委提醒都已指出制度缺陷,呼籲司法院應廣納專家學者建議,才能在司法上定紛止爭,重建人民對稅務司法的信賴。唯有讓人民心甘情願納稅,政府與社會才能邁向雙贏。立法院與司法院必須正視這場改革,不能再讓「萬年稅單」繼續成為壓迫人民的枷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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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來源:Unsplash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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