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i傳媒、記者爆料網 金東天/新竹報導】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統包工程案歷經4年偵辦,新竹地檢署28日偵查終結,前新竹市長林智堅涉嫌偽造文書、圖利部分,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處分。對此,新竹市長高虹安昨(29)日發文表示,市府尊重司法偵查結果,但檢方認定「沒有達到刑事起訴門檻」,並不代表當年的棒球場工程就是合格的。

 


▲新竹棒球場案歷經4年偵查,前市長林智堅遭控偽造文書、圖利等罪嫌,最終獲不起訴處分。高虹安則強調,不起訴不代表當年工程沒有問題。(圖/翻攝高虹安臉書)

 

竹檢指出,新竹棒球場工程最初規劃經費為3億5,300萬元,後續經多次契約變更,工程經費增加至11億5,476萬餘元。不過,檢方調查後認定,各次契約變更並未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

 

檢方偵辦期間也透過通訊監察、金流比對、搜索及帳務分析等方式調查,未發現林智堅或相關市府人員與營造、監造公司間存在不法金流、收賄或圖利等具體事證,因此認定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至於外界關注球場開挖後發現的異物,檢方表示,現場確實發現部分不符規範的石塊及木材,但數量有限,目前沒有證據證明業者曾從外部運入廢棄物,也查無將土壤外運變賣或藉此詐領工程款等情形,因此不足以據此認定相關人員涉及刑事犯罪。

 

此次偵查中,除林智堅外,巨佳營造負責人詹姓男子、相關廠商及市府人員等,也因犯罪嫌疑不足獲不起訴;另有巨佳營造工地主任蕭姓男子、品管人員朱姓男子,以及艾奕康工程顧問公司監造主任李姓男子、專職監造工程師帥姓男子4人,因施工日誌、監造及抽查紀錄涉及不實,遭依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罪嫌予以緩起訴。

 

對於檢方偵查結果,高虹安表示,市府尊重檢方職權及司法程序,但「不起訴」不能直接等同於「工程沒有問題」。她指出,從此次處分內容來看,工程在施工、履約及管理等層面仍存在相關問題,部分人員也因施工及監造紀錄不實而坦承犯行。

 

高虹安也提到,監察院今年7月針對新竹棒球場案提出糾正,調查認定球場尚未完成驗收便先行啟用,且統包商的設計、施工未達契約規定的效能標準,並存在安全疑慮;此外,專案管理、監造及採購程序也被指出有重大違失。

 

她表示,棒球場工程是否存在問題,並非政治人物各說各話,而是已有實際開挖結果、第三方專業鑑定,以及監察院調查與糾正等資料可供檢視,相關客觀事實不會因為不起訴處分而消失。

 

針對球場後續處理,高虹安表示,市府持續逐項改善,包括移除球場下方影響球員安全及排水的材料與雜物,針對第三方專業鑑定所發現的結構安全疑慮進行改善,並重新設計、施作排水系統。

 

高虹安強調,新竹棒球場耗資近12億元興建,市民本來就應該擁有一座安全、具備良好排水功能,且符合職業棒球需求的場地。她表示,刑事案件是否起訴屬檢察官法定職權,市府予以尊重;若仍有法律問題需要進一步釐清,也會依法提出再議。

 

至於工程相關責任及損失,高虹安表示,該向廠商求償的市府不會放棄,該改善的工程也會持續處理,盼將這座耗資近12億元的棒球場,應有的安全、品質與功能真正還給新竹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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