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總長代理案爆爭議 謝龍介拆解第11條:總統根本沒這個權利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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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質疑法務部援引《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第11條指定檢察總長代理,認為此舉「依法無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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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指出,該條文並未賦予總統指定代理人的權力,法務部此舉是將責任轉嫁給總統賴清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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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對比司法院及監察院的代理程序,認為法務部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據,是「橫柴夯入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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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龍介認為法務部部長不敢擔責,才將責任上推給總統,此舉將影響總統民調。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昨(11)日在立法院質詢法務部官員,就檢察總長出缺後由徐錫祥代理一事提出強烈質疑,砲轟法務部援引《最高檢察署處務規程》第11條作為依據,實為「依法無據」,並直指此舉將責任不當轉嫁至總統賴清德身上,讓賴清德「陷於不義」。
謝龍介在質詢中逐字引述第11條條文,強調該條規定「檢察總長因事故不能執行職務時,由其指定主任檢察官或檢察官代行職務,並呈報法務部」,全文中並無任何涉及總統的指定權限。他質問法務部官員,既然法條明定代理程序應在部內自行處理,為何要將此事「呈報總統」、由總統出面指定,認為此舉既無法律依據,更讓總統無端背負政治責任。謝龍介進一步援引司法院組織法及監察院組織法相關條文,對比指出兩院均已立法明確規範院長出缺時的代理程序,並設有立法院同意權機制,相較之下法務部此番操作「橫柴夯入灶」,毫無法令依據可言。面對法務部官員以「機關不可群龍無首」、「尊重立法院同意權」等理由回應,謝龍介不予接受,反指法務部之所以選擇報請總統,是因為部長自知「依法無據、不敢擔責」,才將責任上推。他語氣激動表示,自己是要替賴清德「說兩句話」,痛批法務部內部存在某種派系或勢力,此舉只會讓總統民調進一步下滑,直言「你們是要害他還是要疼他?」
本文由《品觀點》授權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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