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檢署偵辦2018年「0206震災」善款爭議,29日搜索縣府社會處等7處,約談處長陳加富等6人。經漏夜複訊,認定陳加富涉違反《貪污治罪條例》,30日凌晨諭知4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前社會處科員莊姓男子5萬7千元交保,其餘4人請回。

陳加富凌晨步出地檢署時神情凝重,不回應案情,僅向媒體說「辛苦了」即離去。

花蓮地檢署指出,依證據辦案,無政治考量。(圖:梁國榮翻攝)

檢方表示,全案由花蓮縣調查站等單位共同偵辦,時機基於證據成熟,無政治考量。目前朝貪污及洗錢方向偵辦,重點在釐清近千萬元善款流向及相關人員責任,因偵查不公開,細節暫不說明。

花蓮縣政府重申一切依法行政,尊重司法,將全力配合調查,不再多做回應。(梁國榮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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