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壟斷祭重拳!陸線上旅遊龍頭攜程遭重罰248億元 終結「全網最低價」與獨家合作
大陸平台經濟監管再祭重手!國家市監總局昨(25日)宣布,對大陸最大線上旅遊平台攜程集團(Trip.com)作出反壟斷行政處罰,認其自2020年以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透過「獨家合作」及「全網最低價」兩機制排除、限制市場競爭,決定沒收違法所得16.58億人民幣,並裁罰35.21億元人民幣,合計罰沒51.79億人民幣(約台幣248億元),並要求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全面整改,退還向飯店業者強制扣除的1.22億元人民幣訂單儲備金。
這起案件被大陸官方定位為「中國線上旅遊行業反壟斷第一案」,也是平台經濟領域首宗針對新型壟斷模式開出的重大罰單。官方表示,此案不僅是對攜程的處罰,更是向所有平台企業釋出「反壟斷、反內捲」強烈訊號,要求企業不得再透過平台規則、演算法及技術手段限制公平競爭。
官方歷時半年調查 認定兩大壟斷模式違法
根據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公布的行政處罰決定,自2026年1月立案後,監管部門成立專案組,對攜程展開現場調查、大數據分析、演算法解析及大量取證,並廣泛訪查競爭平台與飯店業者,最終確認攜程在中國境內線上酒店預訂平台市場具有市場支配地位。
官方指出,攜程主要涉及兩項違法行為。第一,是要求部分「特牌」飯店與平台簽署獨家合作協議。攜程以提供更多流量曝光、權益支持及排名優勢作交換條件,要求這些高交易量、高評價飯店不得同時與其他競爭平台合作,形成變相「二選一」,排除其他平台競爭。
第二,強制「金牌」及「無牌」飯店提供「全網最低價」。官方調查指出,攜程要求跨平台經營的飯店,在攜程平台上的房價須低於或至少不高於其他平台,並透過「調價助手」、「掛牌通」等技術工具,自動監測、比價及調整價格;若發現其他平台價格較低,便會限制流量、取消推薦資格、摘牌,甚至扣除訂單儲備金等方式處罰商家。
市監總局認為,上述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關於禁止「限定交易」及「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的規定,不僅侵害飯店自主經營及自主定價權,也排除市場公平競爭,並加劇平台經濟的「內捲式競爭」。
酒店多年抱怨 舉報促成反壟斷調查
根據新華社報導,自去年起,市監總局陸續接獲大量舉報,不少飯店業者反映,攜程要求接受「霸王條款」,否則流量將遭大幅削減;部分業者更指控平台利用技術手段直接干預房價,壓縮飯店利潤,讓中小型旅館經營空間愈來愈小。
調查顯示,攜程長期利用平台流量分配機制及演算法工具,建立高度依賴的平台生態,使飯店即使不滿相關條件,也因擔心失去客源而不得不接受,形成平台對商家的高度控制。
官方指出,平台掌握大量用戶流量本無不法,但若利用市場支配地位迫使交易對象接受不合理條件,就已構成反壟斷法所禁止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攜程認罰 公布19項整改措施
面對重罰,攜程隨即發表聲明表示,對處罰決定「全盤接受、堅決服從」,並公布19項整改措施。
內容包括立即終止所有獨家合作協議、全面取消「全網最低價」要求,保障飯店自主經營權及自主定價權;同時調整流量分配與推薦機制,不再以是否接受排他合作作為排序依據,並建立更透明的平台規則,接受主管機關與社會監督。
官方表示,後續將持續督導攜程完成整改,並要求公開整改成果,確保酒店業者及消費者權益獲得保障。
專家:平台經濟進入反內捲新階段
陸媒指出,此案被視為中國平台經濟監管的重要里程碑。大陸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諮詢組副組長時建中表示,平台企業應以此案為警惕,全面檢視競爭合規風險,摒棄「低價內捲」、「排他競爭」等經營模式,回歸公平競爭。
《人民日報》表示,此案釋放出反壟斷與反「內捲式競爭」常態化監管的明確訊號,不論是傳統「二選一」,或是結合演算法、平台規則及數據監控的新型壟斷模式,都將納入監管重點。
《新京報》則分析,相較阿里巴巴、美團等過去平台案件,本案最大特色在於首次針對「全網最低價」潛規則開刀,也是平台經濟重大反壟斷案件中首次同時適用「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行政罰款」三項處分,代表中國平台監管已從打擊「二選一」,進一步延伸至演算法與價格控制等更隱蔽的新型壟斷模式。
分析人士說,此次重罰攜程,不僅重塑中國線上旅遊市場競爭秩序,也可能對其他大型平台企業形成示範效應。未來包括電商、外送、內容平台及各類數位平台,若利用流量、演算法或價格機制排除競爭,都可能面臨更嚴格的反壟斷審查與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