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角抵加/林承志綜合報導)國慶連假上班,加班費要看當天是假日、休息日還是例假。勞動部10月7日說明,若週六休息、週日例假,並將國慶補假排在9日,月薪36,000元者每天出勤8小時,9日加發1,200元、10日加發1,900元;11日例假原則不得出勤。輪班者的補假日期可能不同,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也要取得勞工個人同意。

關鍵資訊

  • 國慶日期:2026年10月10日星期六是國定假日;碰上原定休息日或例假,另給一天補假。
  • 試算條件:月薪36,000元、平日每小時工資150元;週六休息、週日例假,9日補假,各日出勤8小時。
  • 額外工資:上述排班下,9日加發1,200元,10日加發1,900元;原有月薪照給。
  • 例假限制:11日若為例假,非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原則不得安排工作。
  • 輪班與調移:假別依個人班表判斷;國定假日對調工作日,要取得個人同意並確定休假日期。

月薪36,000元、出勤8小時,9日與10日加班費不同

勞動部在10月7日公告中,以週一至週五工作、週六休息、週日例假的月薪制勞工為例。今年國慶日遇週六休息日,可以在10月9日星期五補假,形成9日至11日的三天連假。計算基礎是月薪36,000元除以30日、再除以8小時,平日每小時工資為150元。

10月9日若排為國慶補假,性質是國定假日。經勞工同意出勤8小時,原有月薪照給,再加發一日工資:150元×8小時=1,200元。這筆1,200元是額外加發的金額。

10月10日在這個班表裡仍是休息日。出勤8小時,前2小時按平日時薪的4/3計算,後6小時按5/3計算:150元×2小時×4/3+150元×6小時×5/3=1,900元。算法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休息日出勤規定。

10月11日若為例假,原則不得出勤。勞動部強調,只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等情形,才有停止例假的例外。依《勞動基準法》第40條,依法停止假期時,工資加倍發給、事後補假休息,雇主並於事後24小時內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勞動部以平日時薪150元試算,國定假日出勤8小時加發1,200元、休息日出勤8小時加發1,900元;月薪原有工資照給。

輪班者不一定9日補假,先確認10日原本排什麼班

對適用《勞動基準法》的勞工而言,10月10日國慶日若原本就是約定的工作日,雇主給假、工資照給;經勞工同意在該國定假日出勤,工資加倍發給。若國慶日碰上原定休息日或例假,則另在工作日補假一天,補假日也具有國定假日性質。勞動部對國慶假別與補假的說明

輪班或全年營業的店家,週六、週日可能排成工作日,補假也可能安排在其他日期。因此,核對薪資時,具體要看10月9、10、11日各自約定的假別,以及國慶補假排在哪一天。月薪36,000元的試算,是前述班表與8小時出勤的結果。

國定假日調移,要取得個人同意並確定休假日

國定假日碰上休息日或例假而產生的補假,與把國定假日和工作日對調,是兩種安排。勞動部公告說明,勞雇協商對調國定假日與工作日,涉及個別勞工勞動條件變更,要取得勞工個人同意,並確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

合法對調後,原國定假日成為正常工作日;換過去的那一天則讓勞工休假,國定休假日數也不得減少。公司若將國慶休假移到另一個工作日,勞工可核對個人同意紀錄、實際休假日期與出勤紀錄,確認薪資使用的假別。

勞動部提醒,國定假日與工作日對調,仍要取得勞工個人同意,並確定調移後的休假日期。

薪資有疑義,帶班表與出勤紀錄向勞工局查詢

勞動部提醒,雇主就休息日、例假與補假日期和勞工明確約定,可減少工資爭議。核對加班費時,可保留班表、打卡或其他出勤紀錄、薪資明細,以及補假或調移的約定。若雇主違反給假或工資規定,可檢具事證向所在地勞工局、勞工處或社會局提出申訴,也可撥打勞動部1955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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