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熱到車自己燒起來!消防局實測10分鐘「瓶裝水」變縱火犯!
📋 重點摘要
●
彰化縣花壇鄉發生一起汽車自燃案件,調查發現罪魁禍首竟是放在車內的透明瓶裝水。
●
陽光透過瓶裝水聚焦,在車內形成局部高溫,引燃周邊物品。
●
消防局實測顯示,瓶裝水在陽光下10分鐘即可造成儀表板起火。
●
消防局提醒,夏季高溫曝曬,除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等聚光物品及行動電源、打火機等高溫易燃物品都不宜留置車內。
相關組織:
彰化縣消防局
(記者曾厚銘/彰化報導)花壇鄉宏宅街發生一起路邊停放自小客車,副駕駛座儀表板自行起火的離奇案件,經調查,罪魁禍首竟然只是一瓶放在車內的「透明瓶裝水」,因為陽光透過瓶身聚焦,在車內形成局部極端高溫,直接引燃周邊物品。彰化縣消防局提醒,炎夏高溫曝曬,寶特瓶、行動電源、打火機等物品,都不宜留置車內。
天氣炎熱,汽車自燃,車內的保特瓶竟是禍首!(圖/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統計,近3年已有5起因光聚熱或車內打火機、鋰電池受熱引發的車輛火警。為了驗證,火災調查人員進行模擬實驗,一般轎車在夏天午時太陽底下20分鐘,座椅測量溫度為攝氏60度,而最高溫在儀表板上方,溫度可達攝氏88度。擺上裝有清水的透明瓶裝水,實驗結果證實在特定角度下,這瓶水就像「凸透鏡」能把光能集中在一個點上,形成局部高溫達115度以上,只要10分鐘就可以造成儀表板皮革起泡冒煙、紙張熱分解輕微碳化,產生黃褐色焦痕,顯示瓶裝水確實具有引發火災的可能,加上密閉車廂內完全沒風,熱量累積效果顯著。
消防局指出,除透明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應一併避免放置於車內,此外,夏季密閉的車廂溫度可於短時間內快速升高,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芳香劑等物品亦可能因高溫導致爆裂或起火,民眾停車時應一併檢查並妥善移除。
彰化縣消防局提醒民眾,車入切物放置保特瓶、打火機、行動電源等易引發火災的物品。(圖/消防局提供)
消防局呼籲,夏季停車除可善用遮陽板、停放陰涼處或地下停車場外,更應養成離車前檢查車內物品的習慣,避免將透明瓶裝水及其他易造成聚光或受高溫影響的物品留置車內,降低車輛火災風險,守護生命財產安全。
🤔 讀到一半,先表個態?
🎯 搶頭香!這篇你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