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戶廢食用油別亂倒冷卻後裝罐隨車回收 資源再循環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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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市政府環保局推動家戶廢食用油回收,提醒民眾勿直接倒入水槽或馬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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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廢食用油需先冷卻,裝入容器並鎖緊瓶蓋,交由清潔隊回收車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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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業單位產生的廢食用油屬事業廢棄物,應委託合法機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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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依規定回收廢食用油可處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罰鍰。
相關人物:
孫意惇
相關組織: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記者 劉芳妃/嘉義市 報導】 為保障市民健康及落實資源循環,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持續推動家戶廢食用油回收,提醒市民,家庭若有使用後、過期廢食用油或回鍋油均屬可回收項目,切勿直接倒入水槽、馬桶、排水溝或混入廚餘,以免造成管線阻塞、散發異味及環境污染。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回收廢食用油時,請先將廢油冷卻後,再以原商品容器、寶特瓶或其他乾淨的塑膠容器盛裝並將瓶蓋鎖緊,交由清潔隊沿街資源回收車人員回收。為避免影響後續再利用,容器內請勿混入水分、廚餘或其他雜質。機油、潤滑油等非食用油回收項目,應交由機車行、汽車修配廠等合法管道回收,不可混入廢食用油一併交付回收。
另該局提醒,沿街資源回收車服務對象以一般家戶為主,餐飲業、食品加工業及其他事業單位所產生的廢食用油屬事業廢棄物,應依規定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清除處理。任意棄置廢食用油或未依規定分類回收,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相關規定,可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局長孫意惇表示,廢食用油只要落實「冷卻、裝罐、蓋緊、回收」四步驟,就能避免環境污染,並透過回收再利用,讓廢食用油轉化為再生資源。呼籲市民共同做好廢食用油分類回收,實踐資源循環,攜手打造乾淨、永續的嘉義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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