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3日凌晨,郭姓男子與黃姓、周姓友人前往位於桃園中壢的家樂福中原店購物。三人逛到地下一樓清潔用品區時,郭男突然拿出打火機點燃噴霧殺蟲劑,瞬間冒出火焰。郭男見狀受驚,隨即將仍在燃燒的殺蟲劑放回貨架上,三人若無其事繼續購物離開現場。

然而殺蟲劑的餘火並未完全熄滅,約9分鐘後引燃貨架上其他噴霧殺蟲劑,多罐殺蟲劑接連爆炸,火勢迅速延燒至周邊商品。大火吞噬整個賣場,店內商品、裝潢設備遭嚴重燒毀及煙燻損害,現場一片焦黑。火勢也波及鄰近商店街店家,其中一家咖啡店同樣遭受損失。

事發後,家樂福中原店必須委由結構技師進行修復鑑定,並依據鑑定結果進行修復及補強工程,導致賣場停業將近半年時間。8家保險公司總計理賠金額達3億9827萬878元,隨後聯合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

桃園地方法院審理期間,郭男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也未提出任何書狀進行聲明或陳述答辯。法官綜合相關證據調查結果,認定保險公司主張屬實,依侵權行為及保險代位求償的法律關係,判決郭男應給付8家保險公司共3億9827萬878元。

此外,遭火勢波及的商店街咖啡店部分,保險公司同樣向郭男提出代位求償,法院判決郭男須另外給付97萬9326元。兩案合計,郭男因這場火災背負近4億元的天價賠償金額。刑事責任方面,郭男因放火行為已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法界人士指出,此案凸顯公共場所防火安全的重要性,任何不當使用易燃物品的行為都可能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全案民事判決部分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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