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今天(19日)再度召開審理庭,針對本案最核心的關鍵證人廖俊松進行交叉詰問。鄭文燦方事後聲明,經過一整天的庭訊,廖俊松在法庭上的證詞不僅與檢方起訴書内容出現多處重大出入,更自曝其有失智症,加上在羈押期間身心狀況不佳導致記憶錯亂。而在下午的詰問中,審判長考慮到廖俊松的身心狀況,決定停止詰問,擇日再開庭。
 
隨著證人詰問的進行,檢方指控鄭文燦收賄的邏輯與基礎,面臨嚴重動搖的危機。從今天的法庭交鋒中,鄭文燦方指出檢方論述的五大破綻如下:
 
 
一、 檢方指控市府「合併為一個都市計劃」是協助廖俊松?廖俊松當庭打臉:這根本不是他要的
 

起訴書的核心主張,桃園市政府將華亞重劃會申請的9.12公頃與樂善寺周邊的40公頃合併為一個都市計畫,並分成兩區開發,是為了「迎合廖俊松的期待」。

然而,這個說法今日遭到廖俊松本人當庭推翻。廖俊松在檢察官詰問時明確表示,合成一個都市計畫「不符合他的期待」,因為針對該9.12公頃的土地,他們在103年吳志揚縣長時代公告的林口工五二通計劃,就已經在內政部取得變更的資格,可以依據「都市計畫農業區變更使用審議規範」,他們自己就有資格直接把申請案(主要計劃、細部計劃)送内政部進行變更審議,不需要經過桃園市政府。廖俊松更表示,林口特定區是內政部管理,無須桃園市政府同意。

 
廖俊松說,9.12公傾是農業區,不想跟樂善寺41公頃有兩萬門墳墓的地區合併成為一個都市計劃,而桃園市政府的規劃,把9.12公頃加上41公頃兩案合併,不是他們要的,他們要的是9.12公頃可以直接向內政部申請自辦市地重劃。
 
這個重要證詞直接戳破了檢方在起訴書核心控訴「市府為廖俊松量身打造合併為一個都市計畫」的圖利動機,而且9.12公頃核定自辦市地重劃的職權在內政部,不在桃園市政府。從廖俊松證詞,顯然桃園市政府所規劃的方案不符合廖俊松的期待。
 
 
二、 「國家重大建設計畫」為廠商護航?為廖俊松量身定做?
 
 
廖俊松坦言:他認為國家重大建設案不可能通過,通過或是不通過,對他們都是一樣的。檢方在起訴書的關鍵指控,是桃園市政府係配合廖俊松父子,將此案函報行政院爭取核定為「國家重大建設計畫」。對此,廖俊松今日在庭上說,區區9.12公頃的土地根本不需要送國家重大建設計畫,且以該案的規模也「不可能會通過」,通過或不通過都是一樣的。
 
他要自己送9.12公頃土地給內政部而內政部都委會都是學者、專家,不管有無國家重大建設的核定,內政部對於9.12公頃是否可以自辦市地重劃,他的認知都是沒有用的。
 
檢方硬將桃園市政府申請工五擴大案50公頃國家重大建設的核定曲解為與廖俊松的對價關係,而廖俊松也表示,國家重大建設的提出不是他的要求。起訴書以市政府106年9月7日討論工五擴大案申請國家重大建設以及其後發函行政院作為起訴的核心,與廖俊松今日證詞完全矛盾。
 
 
三、 500萬袋子交付過程宛如羅生門:「丟包」情節,違背收賄經驗法則
 
 
關於「500萬元袋子交付」情節,檢方起訴高度仰賴廖俊松之子廖力廷的供詞。但今日法庭上,廖俊松證實106年9月14日當晚,廖力廷事實上根本不在房間內(待在房間外面)。
 
更引人側目的是交付款項的過程。廖俊松今日坦承,他當時是以「丟」的方式,將黑色提袋偷塞放在桌子下方,過程中並沒有直接向鄭文燦說明袋子裡裝的是什麼,甚至在離開時,他也無法完整確認鄭文燦是否有看到他「手比五」的手勢。
 
這種單方面「塞在桌下」、未經雙方確認的「丟包」行為,完全不符合一般貪污案中雙方達成「行收賄合意」的經驗法則。這也印證了辯方一直以來的抗辯:鄭文燦並未直接收受款項,兩人之間根本不可能達成行收賄的合意。而廖俊松說,9.12公頃土地直接送內政部都委會審議時,鄭文燦市長可以要求桃園市政府出席人員表示支持,以及內政部同意後,桃園市政府可以支持他們自辦市地重劃。而這兩項請託之説是廖俊松在此次詰問的最新說法,但在起訴書、桃園市政府歷次會議、全案卷證資料及楊兆麟、侯水文兩人證述中,卻從未出現。
 
 
四、廖俊松並未證實「監聽說」,廖俊松表示廖力廷所謂「鄭文燦說他大嘴巴」是指他到處跟長官告狀,不是監聽
 
 
廖俊松在檢察官詰問時並未證實監聽說,他說楊兆麟、廖俊松說鄭文燦說他大嘴巴,是指他到處向長官告狀,說鄭市長沒有支持經濟發展,沒有幫忙廠商投資需要的土地。
 
 
五、證人自曝有失智症與腦缺氧,羈押期間甚至休克,身心狀況不佳,偵查筆錄真實性堪慮
 
 
廖俊松今日證詞内容與起訴書大相逕庭外,與在看守所羈押時也有所不同。廖俊松今日更當庭陳述,自己患有輕微失智,且在羈押期間曾因腦缺氧休克被緊急送醫,導致其在偵查期間的筆錄内容多有「記憶錯亂」之處。
 
一位身心狀況極度不佳、患有多重疾病的年邁證人,在長時間羈押的巨大壓力下所作出的偵查筆錄,其真實性與精確度已大打折扣。檢方將全案的起訴的重大舉證責任,全數押注在這位證詞反覆、記憶混亂的證人身上,無疑讓起訴的證據力顯得極為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