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再爆「159重症、44死亡」 公費藥物二度延長!發到11月中
疾管署為何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期限?
疾管署宣布延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條件至2026年11月15日止,以因應國內流感疫情仍處高原流行期,且上周新增159例重症病例及44例死亡。延長適用對象包含醫事人員、機構住民與工作人員、特定學生族群、高風險族群的同住者或照顧者、特定行業工作人員,以及人口密集機構人員。疾管署提醒,民眾若有危險徵兆應儘速就醫,由醫師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以把握治療時機。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陳鈞凱/台北報導
公費流感疫苗10月1日開打以後,雖然國內的流感疫情已經開始緩降,但「重症、死亡」還在高峰!疾管署今(20)日公布,上周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數為12萬3820人次,下降5.4%,不過,上周仍一口氣新增159例重症病例及44例死亡,均以感染A型H1N1為多,顯示病毒仍凶。疾管署同步宣布,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用藥條件第二度延長,將延長至2026年11月15日止。
疾管署疫情中心主任郭宏偉表示,國內流感疫情雖然緩降,但仍處高原流行期,上周(10月11日至10月17日)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數為12萬3820人次,已較前一周的13萬935人次,下降5.4%。社區流行的流感病毒以A型為主,其中A型H1N1占92.7%最高。
值得注意的是,郭宏偉說,上周一口氣新增159例重症病例及44例死亡,均以感染A型H1N1為多。
疾管署發言人林明誠指出,近期氣溫逐漸轉涼,將進入呼吸道傳染病流行季節,因此疾管署決定延長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具下列身分之流感高傳播族群」的適用期限至今年11月15日止,以維護民眾健康。
疾管署公布,可以公費使用流感抗病毒藥物的對象為:
1. 醫事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含具執業登記醫事人員及醫療院所非醫事人員)。
2. 安養、長期照顧(服務)等機構之受照顧者及所屬工作人員。
3. 幼兒園及托育機構工作人員、居家托育人員(保母)。
4.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高職、五專1至3年級學生。
5. 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或其照顧者。
6. 禽畜養殖等相關行業工作人員、動物園工作人員及動物防疫人員。
7. 其他人口密集機構(如軍營等)易發生群聚之人員。
疾管署指出,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的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及易剋冒。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
疾管署強調,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的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
照片來源:CNEWS資料照/記者陳鈞凱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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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週新增多少流感重症及死亡病例?
上周新增了159例流感重症病例及44例死亡病例,其中多數感染A型H1N1流感病毒。雖然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數較前一周下降,但重症及死亡數仍顯示病毒的活躍度。
哪些對象可以適用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
公費藥劑適用對象包括醫事人員、安養及長照機構人員與住民、幼兒園及托育機構人員與學生、與流感重症高風險族群同住者或照顧者、特定行業工作人員,以及軍營等人口密集機構人員。若有類流感症狀並符合特定身分,即可申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