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裝水放車內恐變「火球」!彰化消防局實測10分鐘引燃
(觀傳媒彰化新聞)【記者陳雅芳/彰化報導】車內一瓶水差點燒掉整台車!炎炎夏日,小心車內隨手放的瓶裝水!彰化消防局今(15)日實測發現,透明瓶裝水在陽光特定角度照射下,可能如凸透鏡般聚光,短短10分鐘就能造成局部高溫,引發車內物品起火。
炎夏高溫,小小一瓶水恐成愛車「火源」!彰化縣消防局提醒,許多民眾習慣將喝過的透明瓶裝水留在車內,但在烈日曝曬與特定角度照射下,瓶裝水可能產生聚光效果,引發局部高溫,甚至造成車輛火警。消防局並以實驗證實,透明瓶裝水持續受陽光照射約10分鐘,就可能造成車內材質起泡、冒煙。
彰化縣消防局指出,去年7月17日中午,花壇鄉宏宅街曾發生一起自小客車火警,當時車輛停放路旁,副駕駛座儀表板突然起火,經火災調查後發現,起火原因竟是一瓶放置車內的透明瓶裝水。由於陽光穿透瓶身後產生聚焦,形成局部極端高溫,進而引燃周邊物品。
消防局表示,近3年來彰化縣已有5起因光聚熱,以及車內打火機、鋰電池等物品受高溫影響造成的車輛火警,提醒民眾不可輕忽夏季車內高溫危害。
為了解瓶裝水是否具有引燃風險,消防人員進行模擬測試,將車輛停放於烈日下20分鐘,測得車內座椅溫度可達攝氏60度,儀表板上方更高達攝氏88度;當透明瓶裝水置於車內,在陽光特定角度照射下,瓶身如同凸透鏡集中光線,使局部溫度升高至攝氏115度以上。
實驗過程發現,持續照射約10分鐘後,儀表板皮革開始出現起泡、冒煙現象,紙張也產生熱分解與輕微碳化痕跡,顯示透明瓶裝水確實存在引發火災的可能性。
消防局提醒,夏季車內猶如高溫烤箱,除透明瓶裝水外,玻璃瓶、放大鏡、化妝鏡、水晶飾品、玻璃球等具有聚光效果的物品,也不宜留置車內;行動電話、行動電源、打火機、芳香劑等物品,也可能因高溫造成膨脹、爆裂甚至起火。
消防局呼籲,民眾停車離開前,應養成「清空車內易燃及危險物品」習慣,別讓一時方便,成為愛車甚至生命安全的隱形危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