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洗產地疑慮 張嘉郡:堅持農產原料標示原產國需入法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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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張嘉郡提案修法,要求農產品標示原產國,以防堵進口農產品「洗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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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內容包含依據製造時「投料重量」前三名作為揭示標準,並明訂品名、標示或宣稱涉及特定原料時,也必須標示原產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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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旨在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維護在地農民權益,並參考歐盟、日本等先進國家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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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目的為建立消費者信任,讓食品產業在透明公開規則下健全發展。
相關人物:
張嘉郡
相關組織:
食藥署
為防堵進口農產品「洗產地」,率先提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明訂「標示原產國」的立法委員張嘉郡,今天(5日)進一步提出修法指出,依據製造時「投料重量」前三名作為揭示標準,新修正內容也明訂,只要品名、標示或宣稱涉及特定農漁畜產品原料,且實際上含有該原料,也必須標示原產國,避免業者利用配方比例來規避。
張嘉郡強調,在母法明訂內容物主成分屬農產品者的原料應標示原產地(國),目的是給食藥署一把尚方寶劍,未來訂定標示準則時,才能要求業者揭露真實資訊。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5)日持續進行審查《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張嘉郡表示,依照現行的規定,國外進口的農產品,只要在台灣達到所謂的「實質轉型」,就可以把產地標示為「台灣」或者是「台灣製造」,站在消費者的角度來看,這就是一種變相的誤導,「對台灣在地農民極度不公平,也對台灣農業傷害很大。」
張嘉郡表示,提出修法的這段時間以來,與消保、農業等各界持續討論、溝通,在考量行政機關實際執行,以及保障消費者與農民權益等立場上,她進一步提出修正內容。
根據新修正內容,主成分前三項是根據製造時的「投料重量」高低,新修正內容也明訂,只要品名、標示或宣稱涉及特定農漁畜產品原料,而且實際上含有該原料的,也必須標示原料的原產地(國),避免業者利用配方比例來規避。
張嘉郡指出,修法明確授權行政機關訂定細節,同時要求「原產地資訊不得免除」的法律紅線,確保未來的授權子法,絕對不能打折扣,更不能減損修法保障消費者知情權的本意。
張嘉郡表示,推動這項修法,不是要增加產業的對立,也不是要限制業者使用進口原料,而是要建立起消費者的信任,維護在地農民權益,也顧及產業的可執行性,包括歐盟、日本等先進國家,早就有了類似的原料原產地標示制度。
張嘉郡表示,讓消費者買得安心、讓台灣農民得到公平對待、讓食品產業在透明公開的規則下健全發展,這才是食安法修法最重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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