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苓雅區青年一路20日凌晨驚傳酒後衝突,4名男子相約前往當地一間燒烤店聚餐飲酒,未料酒過三巡後,其中3人疑似因酒精作用情緒逐漸升高,從原本的口角爭執一路演變成推擠、拉扯。警方獲報後火速派員趕抵現場,雖然當下已無明顯肢體衝突,但4名男子在警方釐清案情期間仍執意離去,經多次口頭告誡仍拒絕配合。為避免現場情勢再度升溫,警方最終使用辣椒水控制場面,並將4人實施保護管束帶回派出所。

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表示,警方於凌晨0時12分接獲通報,隨即指派民權路派出所員警及快打警網趕往現場處理。員警抵達時,原先的推擠衝突已經停止,因此先行了解事發經過,希望釐清雙方是否有人受傷,以及衝突原因。

警方調查,現場4人分別為29歲陳姓男子、29歲鄧姓男子、37歲王姓男子及30歲王姓男子,4人彼此都是朋友,當晚相約至燒烤店聚餐喝酒,飲酒過程中,陳男、鄧男及其中一名王男疑似因言語問題發生口角,隨後情緒愈來愈激動,進一步出現互相推擠及拉扯的情形。

所幸這場酒後衝突並未造成3人受傷,事後相關當事人也互不提出傷害告訴。不過,警方指出,4人在員警到場處理期間疑因酒後情緒高漲,執意想直接離開現場,經員警多次口頭告誡後仍不願配合,考量現場秩序及避免衝突再度發生,員警因此使用辣椒水進行控制,隨後對4人實施保護管束,並帶回派出所進一步釐清。

儘管這起事件最終無人受傷、當事人也互不提告,但酒後在公共場所發生爭吵、推擠等行為仍可能涉及相關法律責任。警方訊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7條第1項第1款進行裁處。

警方也藉此呼籲,民眾聚餐飲酒應適量,尤其飲酒後更應控制情緒,避免因一時口角演變成肢體衝突。若酒後失去理性,不僅可能破壞朋友間情誼,更可能因擾亂公共秩序而吃上罰單,甚至衍生其他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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