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營廢死抬頭?監察院糾正法務部 黃麟凱連殺母女遭槍決被指有瑕疵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
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去(114)年1月對殘忍殺害母女兩人的軍人黃麟凱執行死刑,贏得台灣絕大多數民意的好評,不料監察院昨天(7月20日)公告糾正法務部,認為法務部執行程序上具有明顯重大瑕疵,引發社會矚目。本件糾正案由主張廢死、曾任民間司改會執行長的監委高涌誠提出,是否顯示綠營的執行死刑政策大轉彎,有
【記者王志成/台北報導】因應憲法法庭死刑釋憲判決,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八)日排審《監獄行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行政院版本明定「死刑定讞待執行的收容期間,不得折抵有期徒刑」等規範,朝野立委在質詢時提出不同看法。法務部長鄭銘謙對此表示,此次修法已與學者專家進行充分討論,完全合乎憲判
【威傳媒政治中心報導】 民進黨台北市長參選人沈伯洋的舊日言論再度引爆爭議。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楊植斗近日持續挖掘沈伯洋過去的公開發言,其中一段2015年關於廢死議題的影片,經粉專「哈哈販賣機」轉發後迅速在網路上廣泛流傳,引發各界強烈反彈。 在流傳的影片中,沈伯洋以學者角度談論死刑議題
依托咪酯類毒品升列第一級毒品後,刑責大幅提高,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者,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圖:刑事局提供依托咪酯類毒品俗稱「喪屍煙彈」,因外觀隱蔽、施用便利,衍生多起重大毒駕肇事傷亡案件,嚴重危害國人生命及交通安全。為強力壓制依托咪酯類毒品,經警政署積極推動
近來毒駕事件頻傳,政院著手修法提高罰則,盼全面防堵毒駕危害。不過,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認為,毒駕造成死亡應判處死刑,並強調此為其修法版本,絕不退讓,他還批評政府過度保護施用毒品者,並指應將重點放在嚴格取締與沒入車輛。洪孟楷。(圖/中天新聞)洪孟楷今天(18日)表示,毒駕當下,交通工具已轉變為殺人凶器,若
法務部今(17)日召開第12屆第2次毒品審議委員會會議,決議將俗稱喪屍菸彈的「依托咪酯」類毒品提升為第一級毒品,將使製造、運輸、販賣、持有或施用「依托咪酯」類毒品行為之刑責全面提高,其中製造、運輸、販賣第一級毒品,最重可處死刑。法務部表示將加速後續法制作業期程,以陳報行政院公告。調查局破獲製毒工廠,
法務部召開第十二屆第二次毒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丙帕酯、丁托咪酯、三氟依托咪酯、氟托咪酯、碳依托咪酯、甲氧羰基碳依托咪酯、烯丙基依托咪酯等九項依托咪酯類毒品,從第二級提升為第一級毒品。此決議係因近年多起施用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毒駕案件,造成重大死傷事故,嚴重危害國人健康
因應毒駕泛濫造成多人死傷,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依托咪酯等9類物質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升級後,依托咪酯將與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同列第一級毒品管制。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依托咪酯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務部
俗稱「喪屍煙彈」的依托咪酯近來氾濫,不少吸食者駕車上路釀成嚴重死傷。法務部今天(17日)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將原列為第二級毒品的依托咪酯及相關衍生物提升為第一級毒品,並將兩項先驅原料列為第四級毒品加強管制。未來製造、運輸或販賣相關毒品者,最重可判處死刑。 法務部指出,考量依托咪酯類毒品成癮
今天(15日)是警察節,而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前所長劉宗鑫前年攔查32歲女毒犯陳嘉瑩,卻遭開車拖行200餘公尺,導致劉宗鑫傷重殉職。一審國民法官庭判處陳嘉瑩死刑。台灣高等法院今天開庭,劉宗鑫父親在法庭上數度激動地質疑被告的廢死律師,他難過直呼:「我的心已死、我是活的死人」,請法官為死者家屬伸張
近期毒駕事件頻傳,甚至發生衝撞員警等事件,行政院長卓榮泰11日於行政院會通過《刑法》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全面提高毒駕犯罪的刑度,但最高卻是無期徒刑,而非死刑。對此,綠委王世堅強調,自己還要再去了解,但判毒駕死刑剛好而已。王世堅強調,判毒駕死刑剛好而已。(圖/中天新聞)王世堅今天(12日)受訪
高雄苓雅區男子吳龍滿殺害羅姓夫婦一、二審均遭判處吳男死刑,最高院昨日撤銷判決發回更審,羅妻父親今老淚縱橫泣訴「難道不能讓他下地獄嗎?」大罵法官「無恥」,痛批是在凌遲被害家屬。吳男殺死鄰居夫妻一二審皆判處死刑。(圖/資料畫面)回顧此案,吳滿龍於2023年9月間因懷疑及不滿樓上鄰居羅姓夫妻製造噪音,當著
高雄一名65歲吳姓男子,因與樓上鄰居長期存在噪音糾紛,2023年涉嫌造成一對夫妻死亡。一、二審均認定其犯行重大,分別判處兩個死刑。不過,全案上訴至最高法院後,最高法院認為案件部分事實及被告精神狀況仍有進一步調查必要,因此撤銷原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 最高法院指出,一審判決並未明確認定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