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販梅姨」未滿71歲 律師:大陸法律仍可適用死刑
大陸人口販子「梅姨案」再傳重大進展,廣州市人民檢察院日前已對涉嫌拐賣兒童的謝家梅(綽號「梅姨」)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式進入審判階段。9月3日,涉案被拐兒童申聰的代理律師、北京仁知律師事務所律師劉乃嘉接受《北京時間》採訪時透露,根據目前閱卷掌握的資料,謝家梅真實年齡約70歲、未滿71歲。
這項消息也讓外界長期關注的「梅姨到底幾歲」以及「是否可能判處死刑」兩大問題,出現較明確的方向。不過,謝家梅的確切出生日期及年齡,仍應以司法機關最終查明及法院認定為準。
律師閱卷掌握:謝家梅約70歲 未滿71歲
劉乃嘉表示,透過閱卷工作,目前掌握的資料顯示,謝家梅年齡約在70歲左右,尚未滿71歲。依照目前掌握的年齡資訊,即使案件後續歷經一審、二審程序,若法院作出死刑判決,還須依法進行死刑核准程序,謝家梅在年齡條件上仍屬於法律上可以適用死刑的範圍。
此前,由於謝家梅長期以化名活動,真實身分與年齡一直是外界關注焦點。部分家屬過去僅透露她「年事已高」,外界也曾推測如果謝家梅已滿75歲,可能受到死刑適用限制。
如今,代理律師根據閱卷資料提出「約70歲、未滿71歲」的說法,意味著外界此前對「75歲死刑限制」的討論,可能不再是本案目前最直接的量刑障礙。
「75歲」是大陸死刑適用重要門檻
根據中國大陸《刑法》第49條第2款規定,審判時已滿75歲的人,原則上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者,不受此限制。
因此,若謝家梅最終被法院認定的年齡確實在70歲左右,依目前法律規定,她並不會因為年滿75歲而當然排除死刑適用。
不過,「可以適用死刑」並不等於「一定會判死刑」。最終刑度仍須由法院根據檢方指控、犯罪事實、涉案人員在犯罪中的角色、涉案兒童人數、犯罪情節以及其他相關證據綜合判斷。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許浩此前接受媒體採訪時則指出,如果被告人在審判時已滿75歲,原則上將受到死刑適用限制;而是否符合「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例外規定,則需要根據具體犯罪事實判斷。
江蘇英特東華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勐也曾表示,單純涉及拐賣、綁架兒童的犯罪行為,是否能被認定為《刑法》第49條所稱的「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仍須視案件具體事實而定。
「梅姨」真名謝家梅 案件進入審判階段
中國青年網指出。「梅姨」並非其真實姓名,而是這起長期受到社會關注的兒童拐賣案件中,涉案關鍵人物使用的綽號。
今年3月21日,廣州市公安局通報,警方在相關案件偵辦過程中抓獲犯罪嫌疑人謝某某,後依法執行逮捕。
9月2日,案件再迎來重要司法進展。被拐兒童鐘彬向媒體證實,廣州市檢察院已對謝家梅向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式進入審判階段,法院並通知相關當事人及代理律師儘速提交訴訟資料。
9個家庭等待20多年 受害者家屬盼還原真相
「梅姨案」之所以受到長期關注,是因為案件牽涉多名遭拐兒童及其家庭。從案件發生至今,部分家屬已經歷超過20年的尋親歷程。
其中,被拐兒童鐘彬約1歲時遭拐,直到2025年才與親生父母團聚。如今案件進入法院審理階段,對受害家庭而言,等待的不只是孩子與家人的團聚,也包括涉案責任最終如何透過司法程序獲得釐清。
目前已有相關被拐兒童及家屬收到法院方面通知,代理律師也陸續準備相關訴訟資料。部分家屬表示,除了刑事責任外,也將依法提出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追究多年尋親過程所造成的相關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