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方中心 報導】
1976年4月1日,史蒂夫·賈伯斯(Steve Jobs)、史蒂夫·沃茲尼亞克(Steve Wozniak)與羅納德·韋恩(Ronald Wayne)在美國加州洛斯阿爾托斯的一間車庫正式成立蘋果電腦公司(Apple Computer Company)。三人以1300美元註冊公司,沃茲尼亞克設計的Apple I電腦成為首款產品,由賈伯斯負責行銷與願景。
當時個人電腦仍屬小眾領域,大多為企業或愛好者使用。Apple I以簡單組裝與電視機作為顯示器,售價666.66美元,迅速吸引關注。1977年推出的Apple II更配備彩色圖形與擴充槽,成為第一款廣泛成功的個人電腦,銷售量達數百萬台,奠定蘋果早期帝國基礎。
這次創業不僅象徵矽谷創新精神,更開啟數位革命浪潮。1984年麥金塔電腦(Macintosh)引入圖形使用者介面與滑鼠,徹底改變人機互動方式。歷經起伏,蘋果在1997年賈伯斯回歸後推出iMac、iPod、iPhone與iPad等革命性產品,將科技融入日常生活,重新定義音樂、手機與行動運算產業。
如今蘋果已成為全球市值最高的公司之一,其生態系統影響數十億用戶。從車庫小團隊到跨國科技巨頭,這段故事體現個人創意如何推動全球變革,也反映1970年代美國科技創業環境的蓬勃與風險。
這起事件在國際科技史上意義深遠,至今仍激勵無數創業者追求突破性創新,見證從硬體到軟體再到服務的產業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