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政論節目爆料「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被前衛福部長陳時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台北地院判決吳須賠償300萬元,高院改判賠200萬元;刑事部分吳子嘉被依加重誹謗起訴,台北地院判決吳子嘉各6月、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院今(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吳子嘉是在110年5月20日及21日在接受電台主持人訪問時爆料指稱,「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1億美元」、「把合約封存30年不准看…白白貪污近30億台幣」。
吳子嘉在110年5月20日的節目上說「我現在講清楚喔,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一億美金」、「白白貪汙了將近30億臺幣,那這個承辦人的部長,就是陳時中」、「看到合約之後我們就可以把陳時中相關的長官,通通抓去判刑抓起來」。
吳子嘉並於110年8月20日說「他們就跟BNT香港的一個公司簽了合約,要透過第三方來跟BNT買,我們行政院已經由院長核定、由衛福部直接簽約了」、「陳時中簽的合約,現在關起來,其實就是BNT而已,買的500劑的價格,跟郭台銘送給台灣的是同樣的數量,一模一樣的東西,合約總價差一億美金,也就是說如果合約成功的話,陳時中到蘇貞昌這一批人他們貪污賺一億美金。」
蘇貞昌及陳時中提告後,吳子嘉具狀辯稱,是上海復星公司在台代表原名王衛國的王秉豐提供的訊息、對話紀錄及文件等資料,而對話訊息內容是王秉豐與上海復星公司國際事務總經理黃獻輝的對話,可信度高,強調自己有經過合理查證。
不過,檢方調查發現,香港雅各臣公司與衛福部間的洽談終止日期早於東洋公司,東洋公司無法與衛福部成立疫苗採購契約,並非香港雅各臣公司介入所致,且衛福部未透過香港雅各臣公司與BNT成立任何疫苗採購合約,更無因此產生1億美元價差。
王秉豐所述有關衛福部與德國BNT洽談疫苗採購之時間點明顯與客觀事實不符,且是經由上海復星公司國際事務總經理黃獻輝所告知,黃則是傳聞證人。吳子嘉在王的消息來源是傳聞的情形下,未透過其他管道確認,難認善盡查證義務。檢方認定,吳子嘉的唯一消息來源是得自王秉豐的傳聞,卻未透過其他管道合理查證,依法起訴。
北院審理認為,被告吳子嘉在未能取得客觀依據之情況下,未選擇以評價性言論批評相關疫苗採購政策,或基於經合理查證之事實批評告訴人2人未將疫苗採購資訊公開,亦或者係提出相關質疑,而選擇發表指摘告訴人2人貪污未遂之事實性言論,又不實標榜自己握有足以證明上開事實之確實證據,依法自應負擔相應之義務,而不得以難以取得資訊查證為由,脫免法律責任。
合議庭認為,被告經營「董事長開講」Youtube頻道,例行以直播節目評論各項公共事務,以此為職業。法院雖認被告發表本案言論毀損告訴人2人之名譽,且言論之內容無證據可認屬實,又因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而具有違法性,行為該當前揭罪名,但是仍予考量被告發表之言論係有關公共事務之意見,發表言論最初之目的仍與單純散布謠言有別,因此判處吳子嘉各6月、4月徒刑,合併應執行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高院支持一審見解,駁回吳子嘉上訴,全案定讞。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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