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編輯部/台北報導
臉書粉專「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管理人,前信義房屋副總房孝如,自110年7月28日起,分別羅列「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公寓」、「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苑社區」等6起房屋交易事件,質疑信義房屋應告知卻未告知房子轉手記錄的重大資訊,文中並有「病毒」字眼,遭信義房屋提告妨害名譽;士林地院審理認為,房孝如發文內容整體語意脈絡、當時客觀背景、因果歷程綜合判斷,非憑空捏造全然無據,且與公共利益相關,判決無罪。
房孝如於110年7月28日起在「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專,分別發出「【信義房屋黑心實錄】台北市大安區溫州街公寓」、「【信義房屋黑心實錄】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苑社區」、「【信義房屋黑心實錄】桃園市蘆竹區中悅高登社區」、「【信義房屋黑心實錄】台北市中山區基河國宅二期」、「【信義房屋黑心實錄】台中市北區國泰公寓」、「【信義房屋黑心實錄】台北市內湖區力霸國鼎社區」6篇貼文。
信義房屋主張,「黑心信義,還我錢來」粉專的6篇貼文內容,內含「病毒」、「黑心」、「包藏禍心」等文字,更有未經查證即稱信義房屋「詐騙」、「天天都在市場以不實資訊欺騙消費者」、「謀你財、奪你產」、「已瞄準老人猛攻」等內容,侮辱信義房屋或散布足以毁損信義房屋名譽。
房孝如坦承貼文,但堅決否認有何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犯行,他是基於過去在從事房地產的專業,提醒消費者留意信義房屋在進行交易時,可能未揭露完整價格資訊,影響消費者權益。台灣房價高居世界第一,背後有結構性因素,資訊不透明就是其一,所以他才花時間將整理資料、提供給消費者參考。
房孝如稱,「黑心信義,還我錢來」臉書專頁是他設立,因為他的經驗都是在信義房屋,對於其他公司之作業一無所知,所以才以信義房屋交易作為他評論基礎,他並沒有想要誹謗或詆毀信義房屋的意思。
房孝如的辯護律師則稱,房孝如主觀評論,目的是質疑信義房屋未揭露歷史成交價格予消費者,進而評論高房價與房仲業手法相關,並非基於公然侮辱或加重誹謗犯意。且信義房屋為上市公司、仲介業龍頭,仲介手法攸關市場健全發展、政府打炒房政策推行,影響消費者權益甚鉅,攸關社會大眾權益,涉及公共利益而可受公評,被告的評論應為言論自由所保障
粉專貼文是基於房孝如著作「多少錢才合理」一書的內容所為之言論,應對消費者有幫助,同時,其評論內容是以事實為基礎,不應片面截取內容,即認定構成公然侮辱。
法院調查認為,「黑心信義,還我錢來」臉書粉專貼文提到的6個交易案件,都有交易紀錄可查,房孝如於貼文中稱有17位屋主,其中12位之房屋由信義房屋所成交,兩年間成交價之差額總和近2,000萬,並非無據,信義房屋亦不否認其客觀真實性,所以房孝如所評價之基礎均屬真實,非憑空捏造。
行政院於109年12月3日通過「健全房地產市場方案」,後續並推行包括於110年7月1日施行之實價登錄2.0新制政策,顯見於被告張貼本案貼文之時空背景,正值政府推動提供更即時、透明、正確的不動產交易資訊之政策,以達防止炒作房市、落實居住正義等目標之際。
法官認為,基於這樣的時空背景,房孝如依照其所查得的6個社區不動產交易狀況、比對信義房屋成交之交易資訊、其於信義房屋網站親身查詢所體驗,網頁搜尋結果有所變化的情形,基於其相關的觀察、經歷,提出對於信義房屋成交之價格,及交易資訊揭露情形,提出質疑並發文,難認屬自行憑空杜撰、毫無根據。
且該貼文內容涉及房仲業者與消費者間資訊不對等、房價高低炒作等事項,而與不動產交易市場秩序之公共利益相關,非僅涉及個人私德,自屬可受公評之事,難認為毀損信義房屋之名譽為唯一目的,認房孝如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述為真實,難認其有真正惡意而具有誹謗之犯意。
至於使用較為主觀、尖刻之用語評價,法官認為,所指述之內容是與公益有關之事,且是憑藉其所確信為真實之事項為基礎,亦非完全使用情緒性之不雅詞句惡意攻擊信義房屋。
法官參酌雙方提出之證據,考量被告整體語意脈絡、當時客觀背景、因果歷程綜合判斷,被告所為本案貼文之言論,尚難認為憑空捏造、全然無據,且不能排除被告當時留言之真意係針對市場房價炒作、房仲業者與消費者間資訊不對等等事項而為評論,而與公共利益相關,最終判決房孝如無罪。
照片來源:CNEWS匯流新聞網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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