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檢警日前接獲情資,指31歲吳姓男子在社群媒體Instagram(IG)張貼疑似槍枝照片,並發表涉及恐嚇公眾言論,影響社會治安,情節重大。檢方隨即指揮警方成立專案小組,將涉案男子拘提到案,起出改造手槍和子彈一批,依恐嚇公眾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吳姓男子供稱槍彈來源是從雲林四湖鄉一名已故友人處取得。非法持有這批槍彈後,因與他人發生糾紛,去年底就曾持槍在桃園市朝對方房屋及車輛開槍尋仇。之後,為進一步發洩不滿情緒,竟又透過IG帳號公開發布多則限時動態,不只張貼疑似槍枝照片,還以加害生命、身體等文字恐嚇不特定多數人,危害於公眾安全。
警方持搜索票執行搜索,在雲林地區查扣改造非制式手槍一把、彈匣一個及子彈4顆,並將吳姓男子拘提到案。檢察官訊後認定其涉犯恐嚇公眾罪及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抗告後裁定羈押獲准,全案已偵結並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嫌犯行為除可能引發模仿效應,也對社會秩序造成衝擊。檢方對於槍砲及暴力犯罪案件,除秉持從速從嚴原則偵辦,並呼籲民眾切勿在網路散布恐嚇或暴力訊息,以維護社會安定與公共安全。(龐清廉報導)
◆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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