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立法院院長韓國瑜。(圖/翻攝自國會頻道YouTube直播)


在中國國民黨、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攜手下,今(12)日立法院會三讀通過《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條文明訂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在此限。由於現任新竹市長高虹安因誣告二審被改判有期徒刑6個月,但可經檢察官同意改以社會勞動的方式代替入監。因此外界有聲音認為,此修法是為高虹安欲連任新竹市長的參選資格限制解套,因此被取名為「高虹安條款」。

《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正案三讀通過條文明定,犯內亂、外患罪、貪污罪、國安法、組織犯罪條例、毒品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以外之罪,判處有期徒刑以上之刑確定,尚未執行、執行未畢或行刑權因罹於時效消滅,不得登記為候選人,「但宣告緩刑或得易服社會勞動之自由刑者,不在此限」。

此外,《公職人員選罷法》三讀通過條文中亦增訂,曾犯「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不得登記為候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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