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聯油脂案再擴大管制!4~6月所有油品與衍生食品全面下架 第三方檢驗擬納入強制通報
整理=編輯部
行政院長卓榮泰2026年7月9日於行政院會後記者會宣布,針對中聯油脂大豆沙拉油檢出苯駢芘(BaP)超標事件,再擴大預防性下架範圍:凡中聯油脂於4月至6月停工前生產的所有油脂,以及其製成的所有相關食品(含第一層原油與第二層下游加工品),不論檢驗合格與否,一律必須在7月10日中午12時前完成預防性下架。逾期未完成者將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從重處罰,相關產品必須待檢驗合格或提出符合食安證明後,始得恢復販售。
根據主管機關調查,中聯油脂於6月30日針對4月份製造的油品(批號315-1150404)向主管機關進行第一次自主通報;隨後於7月7日晚間,主管機關又接獲下游泰山企業通報,其使用中聯5月12日生產的大豆沙拉油(批號:313-1150512)所製成之「泰山好理調合油 0.6L」,自主檢驗亦驗出苯駢芘超標。
中聯油脂案送驗得知超標時,並未即時通報主管機關,導致問題油品流進市面。(圖片來源:行政院)
累計送驗29個批號 5/12數據落差成追查重點
針對中聯油品案的污染範圍與生產批號,台中市食安處表示,事發後已要求中聯油脂將產品逐批送驗,從4月開始到6月停工期間生產的油品,累計送驗共達29個批號。
除了先前已通報確認超標的4月製造批號(315-1150404)外,另一批5月12日生產的原料油(批號313-1150512),卻在源頭原油與終端成品之間出現檢驗數據落差:
中聯原油:
自主委託第三方SGS檢驗該批大豆原油,苯駢芘檢出結果為0.5ppb,符合法規2.0ppb的標準。
泰山終端成品:
7月7日晚間自主通報以此原料製成的「泰山好理調合油0.6L」,驗出苯駢芘2.5ppb,超出法規限量標準。
食藥署長姜至剛補充,泰山這款成品調合油共使用大豆油、芥花油、葵花油、橄欖油4種油脂,大豆油占94%,其他油品檢驗結果陰性、未檢出。
目前食藥署已帶隊會同彰化縣衛生局前往泰山公司進行實地稽查與全面抽驗,後續將會向民眾公布進一步的結果。
《食安法》啟動修法 強化自主頻率、第三方外部單位發現異常將強制主動通報
卓榮泰強調,本次事件仍在調查中,政府的態度就是「該查就查、該罰就罰、該公布就公布、該下架就下架」,請各部會澈底落實五項重點工作,並請地方政府全力配合。
一、依照檢驗結果,擴大預防性下架:業者於6月30日及7月7日分別通報4月及5月的各一批油品檢驗超標,衛福部要求問題產品全面強制下架。而中聯於4、5、6月生產的其他油品,以及衍生相關第一層、第二層產品,即日起全面預防性下架。
二、中央地方合作,協助消費者團體訴訟: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及《消費者保護法》,中央與地方政府均有協助消費者提起團體訴訟的機制。至於訴訟相關費用之補助,則依照食安法規定,由衛福部食安基金支應。
三、協調下游廠商從寬、從優、從速、從簡辦理退貨機制:目標是無論消費者持發票、收據,或其他足以證明購買的消費憑證(包括刷卡紀錄、消費紀錄等資料),或所購買之商品,均可辦理退換貨。
四、徹查問題原因,停工沒有期限:請衛福部配合檢調偵辦,務必在最短時間內,徹查涉案業者的原料來源、生產製程、隱匿責任。在釐清問題根源、完全獲得改善之前,中聯公司的停工沒有期限。
五、啟動食安法修法,杜絕不肖業者:請衛福部即刻啟動食安法修法作業,重新建構「源頭管理、製程檢驗、外部查驗、後市場稽查」四道防線,用更嚴格的法規防堵管理死角、杜絕不肖的隱匿業者,展現政府捍衛食品安全的堅定決心。
衛福部長石崇良宣布未來修法將強化防線,強制要求食品業者增加檢驗頻率,且必須定期向主管機關報告檢驗結果,不再允許等出現異常才被動通報;同時將明確規範第三方外部檢驗機構的法律角色,要求其在抽樣或發現異常結果時,必須即時、主動通報主管機關,以防堵廠商隱匿並讓政府在第一時間掌握資訊介入管制。
審稿編輯:林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