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小六生被母親同居人性侵五年 議員要求市府主動協助申請保護令
📋 重點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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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一名小六女童遭母親同居人性侵長達五年,直到女童告知母親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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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害人以照顧及利誘方式性侵女童,並威脅女童不得告知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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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社會局通報流程及未主動協助申請保護令,要求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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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發生於五月母親節期間,揭露了長期性侵的悲劇。
相關人物:
林燕祝
相關組織:
社會局
記者莊漢昌/台南報導
五月母親節,台南卻發生小六生被長期性侵的不幸事件,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燕祝接受陳情,小女孩母親的無業同居人,以照顧小女孩為由,利用各式利誘方式性侵女孩長達5年,直到五月四日,小女孩得知她母親已經跟這位同居人分手,女孩淚訴其母,女孩母親去找加害人理論,加害人害怕報警,全案才被揭發。
林燕祝表示,她接受陳情,一名未滿12歲小六女孩,被其母親無業的同居人性侵長達五年,加害人以照顧小孩及物質利誘為由,性侵得逞,五月三日加害人性侵未遂,五月四日,小女孩媽媽跟孩子說要跟這個同居人分手,小女孩情緒崩潰地跟媽媽說,這個同居男人性侵她,還威脅她不准跟媽媽說。
林燕祝今天在社會局工作報告時,要求社會局說明孩子遭性侵SOP通報流程,社工前往協助看是否需驗傷報警及後須是否有心理輔導需求,為何社會局面對這名長期被性侵的孩子,沒有主動協助申請保護令,還是她代為請永康派出所申請。希望社會局以後面對類似案例,能主動立刻協助申請保護令,保護未成年孩子不會再受到二度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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