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毒駕泛濫造成多人死傷,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決議將依托咪酯等9類物質從第二級毒品升級為第一級毒品。升級後,依托咪酯將與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同列第一級毒品管制。依據《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製造、運輸、販賣依托咪酯者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意圖販賣而持有者,可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務部今拍板將依托咪酯列一級毒品,販賣可判死刑。(圖/翻攝自Google街景圖)

回顧依托咪酯的管制歷程,可謂創下台灣毒品審議史上的「破紀錄速度」。前年九月,新北市警方首度在非法電子煙油中檢出依托咪酯成分,但當時該成分並未列管,檢警只能無奈依違反《藥事法》移送,難以達到嚇阻效果。

隨後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展開雷厲風行的速審作業,在同年八月由行政院公告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與異丙帕酯等三類成分列為第三級毒品。然而,面對不法集團轉向誘騙青少年將其視為「大麻合法替代物」的囂張氣焰,行政院在同年11月底再度出手,火速將其升格為第二級毒品。

依托咪酯。(資料照/刑事局提供)

鑑於毒駕致人死傷悲劇接連不斷,考量到該物質所帶來的強烈成癮性、廣泛濫用性及對社會治安的毀滅性危害,法務部於17日下午再度召開毒品審議委員會。會中正式決議將依托咪酯、美托咪酯等九類毒品,由原本的第二級毒品,直接飆升拉高至懲罰最嚴厲的「第一級毒品」。這也是依托咪酯在不到兩年的時間內,首度創下從「未列管」一路被連升三級直達頂點的紀錄,未來經行政院正式公告後,依托咪酯將與海洛因、嗎啡、古柯鹼等惡名昭彰的毒品同列第一級管制。

依托咪酯。(資料照/刑事局提供)

此外,為了徹底阻絕犯罪集團的源頭,本次毒審會也同步補上法令漏洞。過去不法集團常利用法令未限制的先驅原料「依托咪酯酸」及「甘胺酸乙酯」從國外備料進口,並在台灣境內工廠進行轉換製毒;對此,法務部今天一併決議將「依托咪酯酸」列為第四級毒品管制,由原料端直接切斷走私製毒鏈。

隨著依托咪酯即將正式列入第一級毒品,未來法律刑責將迎來翻天覆地的加重。過去列在第三級時,單純吸食或持有少量往往僅面臨行政罰鍰與防制講習;然而未來行政院公告生效後,只要吸食依托咪酯,最重將可判處五年有期徒刑,單純持有者最重也將面臨三年刑責,意味著未來「只要碰了就得坐牢」。

依托咪酯。(資料照/刑事局提供)

至於危害最甚的製造、運輸及販賣犯罪,刑責更是直接拉高到死刑或無期徒刑;若是意圖販賣而持有,處以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重刑;若是以強暴、脅迫、欺瞞等非法手段逼迫他人施用者,同樣將面臨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重罪法辦。政府此次從先驅原料到成品祭出全面性的鐵腕重刑,展現政府徹底根除喪屍煙彈、瓦解販毒網絡的堅定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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