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磨刀拉支持 新北市議員廖宜琨賄選50萬交保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張孝義/台北報導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廖宜琨被檢舉組成「宜琨磨菜刀隊」,前往選區各地社區、幫選民磨菜刀,意圖藉此交換選民支持,並涉嫌非法處理、利用選民個人資料,新北地檢署28日指揮警調兵分12路執行搜索,通知被告11人及證人55人到案說明,檢察官偵訊後,認廖宜琨及許姓服務處主任涉犯選罷法、個資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今(29)日下午開庭後,裁定廖宜琨以50萬元、許某以10萬元交保。
新北院裁定指出,被告廖宜琨、許某經法院訊問後,認其等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對於有投票權之人行求、交付不正利益罪、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非法處理、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之嫌疑重大,並有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第2款之羈押原因,惟認尚無羈押之必要,準予被告廖宜琨以50萬元具保,限制住居及限制出境、出海;被告許某以10萬元具保及限制住居,並均不得對有關本案證人之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恐嚇、騷擾、接觸、跟蹤之行為。
新北檢指出,接獲情資指出,第5屆新北市議員選舉某市議員候選人及其競選團隊成員,為爭取選民支持,涉嫌以提供免費磨刀服務方式,作為賄選之對價,多次對於有投票權之人交付不正利益,並涉嫌非法處理、利用選民個人資料。
經檢察官吳佳蒨於28日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新北市刑事警察大隊、汐止分局及檢察事務官,持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前往該候選人及相關被告之住居所、服務處等共12處執行搜索,查扣相關文書、電磁紀錄及磨刀設備等證物,並通知被告11人及證人55人到案說明。
檢察官訊問後,認該候選人及服務處主任2人涉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之對於有投票權人行求、期約、交付不正利益,而約其投票權為一定之行使,以及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處理、利用個人資料等罪嫌,犯罪嫌疑均屬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其中該候選人另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並均認有羈押之必要,向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其餘被告9人則分別諭知以8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不等之金額具保。
照片來源:Unsplash 示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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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廖宜琨為何被控賄選並交保?
民進黨籍新北市議員廖宜琨被檢舉在選區內組織「宜琨磨菜刀隊」,以提供免費磨刀服務作為交換選民支持的對價,並涉嫌非法處理、利用選民個人資料。新北地檢署指揮警調搜索後,檢察官偵訊認為廖宜琨及許姓服務處主任涉犯選罷法及個資法,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新北地院審理後,裁定廖宜琨以50萬元、許姓主任以10萬元交保,但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
廖宜琨被控的賄選行為具體內容是什麼?
檢方接獲情資指出,廖宜琨及其競選團隊成員涉嫌以提供免費磨刀服務的方式,作為賄選的對價,多次對有投票權者交付不正利益,並藉此約定投票權的行使。此外,也涉嫌非法處理及利用選民的個人資料。
除了廖宜琨和許姓主任,還有其他人被起訴或交保嗎?
檢調搜索行動中,共通知11名被告及55名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訊問後,除廖宜琨及許姓主任外,其餘9名被告分別被諭知以80萬元、50萬元、20萬元、10萬元、5萬元不等金額具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