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團長害豐原一家五口輕生 二審維持十一年徒刑 【焦點時報/記者許順德報導】王姓一家5口遭黃金、投資雙重詐騙後走上絕路,外號「李團長」的李惠雯以龐氏騙局詐得王家及另7名被害人共1536萬餘元,一審依銀行法等5罪判處11年徒刑;臺中高分院在29日二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臺中高分院指出,此案李惠雯未上訴,僅檢察官上訴,本院審理結果維持原判,駁 地方 焦點時報 2小時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