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0萬車主注意!公路養管費月底到期 逾期最重罰3000元
交通部為因應《公路法》第27條修正,於今年正式將使用超過一甲子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這項改動純屬名稱變更,原本的徵收對象、計費標準及繳納管道並無任何調整。公路養管費已於7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根據公路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
交通部為因應《公路法》第27條修正,於今年正式將使用超過一甲子的「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簡稱公路養管費。這項改動純屬名稱變更,原本的徵收對象、計費標準及繳納管道並無任何調整。公路養管費已於7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根據公路局統計數據顯示,截至7
《公路法》部分條文於去年修正公布,正式將「汽車燃料使用費」更名為「公路使用養護安全管理費」。對此,公路局說明,今年7月份是公路養管費更名後首次自用汽車及機車開徵養管費,繳納期限至7月31日止;且繳費通知單僅有抬頭與收費項目全面改印為新名稱,其餘繳納金額、繳費時間與繳費管道皆與以往完全相同。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