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關提醒業者報運貨物出口應依規定正確申報商標,以免受罰 【今傳媒/記者李祖東報導】高雄關表示,近期發現部分業者報運貨物出口時,誤將甲商標申報為乙商標,或是有商標申報為無商標等商標申報不實之情形,違反貿易法及貨品輸出管理辦法規定,嚴重者恐面臨最高新臺幣(下同)300萬元罰鍰,甚至廢止進出口廠商登記。高雄關指出,依據貨品輸出管理辦法第10條及第11條規 地方 今傳媒 9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