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動部修訂「兩岸運動交流規範」 禁止台人代表中國隊參賽 運動部根據近年實際案例,並參酌陸委會意見,今天(14日)修正發布「兩岸運動交流處理規範」,增修第7點條文,明確規範國人不得擔任中國大陸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國際賽事。 運動部說明,擔任中國大陸國家代表隊選手涉及國家認同,已違反大陸委員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及相關禁止任職規範。為 生活情報 上報Up Media 21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