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杓燙手熱水淋身致幼童全身63%皮膚二度燙傷 人渣生母、繼父一審遭重判 高雄市一名幼童前年(113年)底4歲時,陸續遭到繼父用奶粉罐、塑膠椅和拖鞋凌虐毆打,甚至用燒燙的湯杓和熱水燙身體,造成重大難以治療的傷害,生母卻將受重傷的孩子棄置於客廳不顧,沒有善盡保護責任,案件經橋頭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犯罪手段兇殘,量刑不宜輕縱」,依《對幼童凌虐致重傷罪》,分別判處幼童的繼父 社會 中廣新聞 23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