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面前怒潑茶色液體!高雄男「強暴侮辱」鄰居 法院判罰4千元 【Lai傳媒、記者爆料網金東天/高雄報導】高雄一名68歲吳姓男子,因不滿鄰居持手機拍攝,竟當著多名鄰居及員警面前,持裝有茶色液體的酒杯朝對方臉部潑灑。高雄地方法院認為,此舉已屬以有形外力公然羞辱他人,構成刑法強暴侮辱罪,依簡易判決處罰金新台幣4000元,得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 ▲吳 社會 記者爆料網 20天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