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兒死後留50萬債務!母親先領30萬勞退金再拋棄繼承 法院判無效
女子過世留下50多萬元債務,母親卻在女兒身故後,先向勞保局領走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隨後再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試圖藉此免除清償債務的責任,引發債權銀行不滿提告。法院審理認為,勞工退休金屬於遺產,母親既已主動申請領取,便已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事後再聲請拋棄繼承應屬無效,最終判決銀行勝訴,確認母親與女
女子過世留下50多萬元債務,母親卻在女兒身故後,先向勞保局領走30多萬元勞工退休金,隨後再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試圖藉此免除清償債務的責任,引發債權銀行不滿提告。法院審理認為,勞工退休金屬於遺產,母親既已主動申請領取,便已表現出承認繼承的意思,事後再聲請拋棄繼承應屬無效,最終判決銀行勝訴,確認母親與女
高雄一名老翁過世後,留下價值約161萬3792元的土地遺產,因家族長輩陸續拋棄繼承,老翁的兒子、媳婦也不希望未成年女兒繼承爺爺的遺產,因此以法定代理人身分,替女兒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不過,法院調查後發現,老翁生前並未留下金融債務,認為拋棄繼承可能損及未成年人的財產權益,最終裁定駁回聲請。根據裁判書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