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親友酒駕遭罰 新竹分署扣薪令全數追回 記者季大仁/新竹報導男子與親友聚會飲酒後,明知該親友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以上,竟仍任由該親友駕駛義務人所有汽車行駛於道路,而不予禁止駕駛,其親友因不勝酒力而肇事,義務人放任親友酒駕行為,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7項規定裁處新臺幣12萬元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24個月。該 社會 台灣好新聞 2小時前